|
[接上页] 二、规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基本原则,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城市为目标,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汕头的要求,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发展主线,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统筹规划城市生态体系构架,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构建舒适和谐的生态环境安全体系及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应急体系,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幸福汕头,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民生优先、科学发展。 优先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水体污染、空气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调整发展节奏,优化发展布局,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区域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2、统筹兼顾、重点突破。 坚持区域统筹、流域统筹、陆海统筹、城乡统筹、环境与发展统筹,分阶段分步骤,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环境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3、分类指导,分区控制。 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差异,因地制宜,实施经济与环境协调的发展战略。充分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区域性差异,实施区域性污染物总量控制,进一步突出目标指标的地区差异性,强化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协调,联防联治,实现分区控制,协同控制。 4、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强化环境保护政府意志,明确规划控制,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相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率先建立政府、企业、公民各负其责、高效运行的环境管理机制。 5、创新机制、先行先试。 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敢于破除体制机制的束缚,以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为目标,完善法制,健全标准,大胆探索环境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政策、新模式,走出一条具有汕头特色的环境保护新道路。 (三)主要目标指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持续有效控制,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循环经济框架初步形成。初步建成国家生态城市框架,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良好局面,幸福汕头建设初见成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附表2)。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控制在省下达总量控制指标以内; --重要河流水库水质维持良好,局部有所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67%以上的省控断面按功能达标,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保持100%; --大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8%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占全市陆域面积的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以上;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幅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源得到安全处置; --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稳步提高。重点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2%以上; --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区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个数为6个;区县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个数为6个。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需统筹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将涉及到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城镇化进程、战略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区域间协调发展等诸多方面的内容。重点实施以下八大战略任务: (一)引导调控,促进区域协调持续发展 1、强化环保分区控制及产业发展规划引导。 实施分区的环保政策,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和布局调整。重点园区或基地要提前制定实施严格的环保规划,建立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实现增产减污。强化环保分区控制、分类指导,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优化生产力布局和资源环境配置,形成与环境相协调的产业发展格局。对纺织印染(仅限漂染工艺)、电镀以及危险废物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尽快建设潮阳谷饶印染行业基地、潮南两英印染行业基地、潮阳金浦废纸造纸行业基地、澄海电镀基地、濠江电子电路工业园及贵屿废弃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等工业基地,规划建设危险废物统一收运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