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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按照国家、省、市淘汰、限制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推进造纸及纸制品、纺织印染、金属制品、电力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1)造纸及纸制品业 造纸行业重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2011年底前,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制浆生产线。造纸企业要完善中段水生化处理工艺,稳定达到行业排放标准。重点推进非纸浆合成纸项目的发展,调整造纸企业高污染的产业结构。 (2)纺织印染业 纺织印染行业应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和行业准入条件,淘汰未经改造的74型染整设备;蒸汽加热敞开无密闭的印染平洗槽;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国产和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进口印染前处理设备、拉幅和定形设备、圆网和平网印花机、连续染色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浴比大于1:10的棉及化纤间歇式染色设备;使用直流电机驱动的印染生产线;印染用铸铁结构的蒸箱和水洗设备,铸铁墙板无底蒸化机,汽蒸预热区短的l型退煮漂履带汽蒸箱;以及其他,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大力推广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少水无水印染先进技术、在线监测与控制、印染废水回收利用技术、印染废水综合治理技术等节能减排主流技术。“十二五”期间,印染行业逐步进入专业基地建设和生产,实现污染集中控制。 (3)金属制品业 推动涉及电镀工序的表面处理加工企业向电镀定点基地集中,搬迁、淘汰定点基地外不符合保留条件的专业电镀和配套电镀企业。 (4)电力行业 淘汰运行满20年、单机容量1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服役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以及供电标准煤耗高出2010年我省平均水平10%(约360 g/千瓦时)的各类燃煤机组。鼓励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燃煤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鼓励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2013年前关停汕特燃机电厂,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6、以加强监管为手段,全面提升工业污染防治水平。 建立和完善在线监控系统,构建日常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污染减排。强化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加强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继续实施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定期开展污染源排放情况的评估,并向社会公告,鼓励有奖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深入开展环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强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的深度治理。对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综合运用市场、法律、法规、标准等各项手段,促使其提高生产工艺,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二)统筹深化,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1、统筹供排水格局。 落实《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遵循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的原则,结合河道主要特点、工业与人口空间分布和主要取排水口布局。优化调整已有取水口与排污口,严格监控影响供水通道水质的支流和污染源,加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强化对可能影响供水安全的化工、电镀、印染、造纸等重点风险源的监督管理,严防供水通道污染风险。排水通道内所有污染源必须稳定达标排放,实行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达不到排放标准、达不到排污总量控制要求的排污单位一律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或关闭,确保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控制目标。 2、严格保护饮用水源。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十二五”期间,要根据国家和省新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范,结合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针对饮用水源地的情况,进一步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划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管理,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依法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加大饮用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对饮用水源地流域内威胁饮用水源的重点污染源予以整治、搬迁、关闭,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水库型饮用水源环境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强水质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规划设置废弃物接收设施,方便陆上和航经船舶的废弃物能及时得到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