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3、建设现代化的数字环保体系。 建设基于全省环保广域网的汕头环保政务网络系统,实现市、县 (区)间环保系统网络互联互通,建成市、区县一体、功能完善、互联互通、覆盖全市的环境信息网络,接入空气质量、河流水质、饮用水源水质等监测自动站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接入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网络等。建设环境电子政务平台,逐步实现电子公文管理、环境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环境业务管理与决策。加强市环保公众网建设,提供“一站式”环境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环境业务网上办理,实现面向全社会的环境业务网上办理。加强硬件平台建设,借助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通信网“三网合一”的契机,发挥互联网的优势,逐步整合成为统一的环境在线监控与预警系统平台。 4、建设全民参与的环境宣教体系。 健全环境宣传机构,加强全市环境宣教队伍建设,提高环境宣教装备水平,努力建设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的环境宣教机构。加强环境宣教行政管理,全市建成比较完善的环境宣教工作网络。加大环境科普宣教阵地建设,通过发挥《汕头环境科学》杂志、环保公众网等媒体作用,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区、红树林、湿地公园、污水处理厂、环保示范点等独具环境教育功能的地区、设施、单位,创建一批环境教育基地。加强环境文化建设,将环境教育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大中小学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环境教育课程,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拓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范围,加大城市社区、乡镇村落的环境文化宣传设施建设,提升全民环境道德水平。加强和改善环境新闻宣传管理,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和环境新闻管理制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和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机制,引导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环境保护。 四、主要措施及重点工程 (一)机制创新,提升环保综合决策与协调能力 1、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组织制定重大环境与发展政策,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探索实行重大决策、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大力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将环境作为重大决策制定的基本依据,确定区域开发和重大建设活动的环境准入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建立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环境与发展咨询机制,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规划实施以及重大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充分的研讨和咨询,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公布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信息,推进公众参与综合决策,将重大事项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布,保障公众对综合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落实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行政首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强化地方政府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不断提高环保考核在地方政绩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对关键环保目标指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完善各级政府实施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和计划的评估机制,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各种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制度措施,主动作为,大力调控。 强化政府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按照“硬标准、硬约束、硬检验”的要求,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减排形势分析,对减排进展滞后的地区和项目及时预警。对未按期完成减排目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加强减排基础研究,强化减排监测和统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污染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积极探索完善主要污染物指标约束和环境质量指标约束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3、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机制。 根据区域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的需要以及环保守法和违法情况,在各区域推行特别的区域性环保联合执法制度,整合区域执法力量,推进区域环保共治。建立健全污染联合防治、跨行政区域污染事故应急协调处理等制度,推进韩江流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重大环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