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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医政疗便函[2010]42号
【颁布时间】 2010-03-04
【实施时间】 2010-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0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2页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推荐使用《医疗知情同意书》的函(二)

[接上页]

  1.我理解任何手术麻醉都存在风险。
  
  2.我理解任何所用药物都可能产生副作用,包括轻度的恶心、皮疹等症状到严重的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3.我理解此手术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医生的对策:
  
  1) 围手术期心、脑血管意外(心梗、脑梗、脑出血等),生命危险;
  
  2) 术中根据具体情况改变术式,人工血管或自体大隐静脉搭桥;
  
  3) 术中出血,失血性休克,生命危险;
  
  4) 术中损伤周围血管、神经组织等,导致相应暂时或永久感觉或运动障碍症状;
  
  5) 术中、术后缺血后酸性代谢产物回入循环,严重可致心律失常、心跳骤停,肾功能衰竭并发症,重者透析治疗或生命危险;
  
  6) 术后感染,包括切口、呼吸系统、泌尿系、人工血管感染等,严重者败血症;人工血管感染可能需手术取出;
  
  7) 术后伤口出血,血肿形成,必要时二次手术治疗;术后近、远期吻合口漏,血肿形成或假性动脉瘤,必要时需手术治疗;
  
  8) 术后切口淋巴漏,积液,脂肪液化,并发感染,切口愈合延迟或愈合不良,人工血管外露,并发感染,切口长期不愈合;
  
  9) 术后自身动脉病变发展,近、远期搭桥血管血栓形成或内膜增生,管腔狭窄或闭塞,吻合口狭窄等,导致相应缺血症状,必要时考虑再次手术治疗;
  
  10)术后肢体出现缺血再灌注损伤,甚至骨筋膜室综合征,肢体肿胀,重者神经、肌肉组织坏死,肾功能衰竭等,需切开减张治疗,可能遗留功能障碍;
  
  11)术后肢体缺血改善不明显,或出现缺血后遗症,如组织坏死、神经功能障碍等,重者可能需截肢。
  
  12)术后患侧肢体脉搏、血压及椎动脉窃血症状等改善不明显,继续治疗;
  
  13)术后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可能并发肺动脉栓塞,生命危险;
  
  14)其他意外。
  
  4.我理解如果我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静脉血栓等疾病或者有吸烟史,以上这些风险可能会加大,或者在术中或术后出现相关的病情加重或心脑血管意外,甚至死亡。
  
  5.我理解术后如果我的体位不当或不遵医嘱,可能影响手术效果。
  
  特殊风险或主要高危因素
  
  我理解根据我个人的病情,我可能出现未包括在上述所交待并发症以外的风险:
  
  
  
  
  
  
  
  一旦发生上述风险和意外,医生会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患者知情选择
  
  l 我的医生已经告知我将要进行的手术方式、此次手术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风险、可能存在的其它治疗方法并且解答了我关于此次手术的相关问题。
  
  l 我同意在手术中医生可以根据我的病情对预定的手术方式做出调整。
  
  l 我理解我的手术需要多位医生共同进行。
  
  l 我并未得到手术百分之百成功的许诺。
  
  l 我授权医师对手术切除的病变器官、组织或标本进行处置,包括病理学检查、细胞学检查和医疗废物处理等。
  
  患者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如果患者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请其授权的亲属在此签名:
  
  患者授权亲属签名 与患者关系签名日期 年月日
  
  医生陈述
  
  我已经告知患者将要进行的手术方式、此次手术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风险、可能存在的其它治疗方法并且解答了患者关于此次手术的相关问题。
  
  医生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消化系统
  
  第一节 消化内科1、胃镜检查知情同意书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胃镜检查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病历号
  
  疾病介绍和治疗建议:
  
  医生告知我目前诊断考虑为,根据你病情诊治的需要,你有必要进行胃镜检查,建议你认真了解以下相关内容并做出是否接受检查的决定。
  
  胃镜检查的适应证:
  
  1、凡有上消化道症状,疑及食管、胃及十二指肠病变,临床需要确诊者。2、原因不明的消化道出血。3、上消化道X线钡餐检查不能确定病变性质者。4、已确诊的上消化道病变如溃疡、慢性胃炎、胃癌前病变等,需胃镜随访复查者。5、怀疑上消化道异物患者。6、有胃癌家族史,需要进行胃镜检查者。7、有其它系统疾病或临床其它发现,需要胃镜检查进行辅助诊断者。
  
  胃镜检查的禁忌证:
  
  (一)相对禁忌证:1、心肺功能不全。2、消化道出血患者而血压未平稳者。3、有出血倾向,血色素低于50g/L者。4、高度脊柱畸形,巨大食管或十二指肠憩室。
  
  (二)绝对禁忌证:1、严重心肺疾患,如严重心律紊乱、心肌梗塞急性期、重度心力衰竭、哮喘发作期、呼吸衰竭不能平卧等患者。2、疑及休克、消化道穿孔等危重患者。3、严重精神失常不合作的精神病患者(必要时可进行无痛内镜)。4、口腔咽喉急性炎症患者。5、食管、胃急性腐蚀性炎症患者。6、明显的主动脉瘤、脑梗急性期、脑出血患者。7、烈性传染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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