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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晋教基[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1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1)空间想像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像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与变形;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2)抽象概括能力:对具体的实例,通过抽象概括,能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属性,并从给定的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般性结论,同时能将其用于解决问题或作出新的判断。
  
  (3)推理论证能力:推理既包括演绎推理,也包括合情推理;论证方法既包括按形式划分的演绎法和归纳法,也包括按思考方法划分的直接证法和间接证法.学会运用合情推理进行猜想,再运用演绎推理进行证明;能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的真实性。
  
  (4)运算求解能力:能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借助计算器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5)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作出判断.数据处理能力主要依据统计或统计案例中的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解决给定的实际问题。
  
  (6)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能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进而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达和说明。
  
  (7)创新意识:对新颖的信息、情境和设问,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收集信息,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进行独立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二、数学探究、数学建模与数学文化
  
  数学探究、数学建模、数学文化是贯穿于整个高中数学课程的重要内容,这些内容不单独设置,渗透在每个模块或专题中。《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要求高中阶段至少各应安排一次较为完整的数学探究、数学建模活动。
  
  数学探究和数学建模都是高中数学课程中引入的新的学习方式。
  
  数学探究即数学探究性课题学习,是指学生围绕某个数学问题,自主探究、学习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观察分析数学事实,提出有意义的数学问题,猜测、探求适当的数学结论或规律,给出解释或证明。数学探究有助于学生初步了解数学概念和结论产生的过程,初步理解直观和严谨的关系,初步尝试数学研究的过程,体验创造的激情,建立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不怕困难的科学精神;有助于培养学生勇于质疑和善于反思的习惯,培养学生发现、提出、解决数学问题的能力;有助于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数学建模是运用数学思想、方法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数学建模为学生提供了自主学习的空间,有助于学生体验数学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价值和作用,体验数学与日常生活和其他学科的联系,体验综合运用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增强应用意识;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数学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学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产物,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通过在高中阶段数学文化的学习,学生将初步了解数学科学与人类社会发展之间的相互作用,体会数学的科学价值、应用价值、人文价值,开阔视野,寻求数学进步的历史轨迹,激发对于数学创新原动力的认识,受到优秀文化的熏陶,领会数学的美学价值,从而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创新意识。
  
  三、知识范围与要求
  
  普通高中数学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包括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4、数学5的所有内容。
  
  根据《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的要求,将其中所涉及的知识点的能力层级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知道/了解/模仿)”、“理解(理解/独立操作)”和“掌握(掌握/应用/迁移)”三个层次,并分别用a、b、c表示。
  
  

能力层级

了解

理解

掌握

符号

a

b

c


  
  了解(a):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能模仿,并能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理解(b):要求对所列知识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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