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紧紧围绕天津建设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目标要求,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与天津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原则。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规政策、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5﹒儿童参与原则。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畅通儿童表达意愿的渠道,重视吸收儿童的意见。 二、总目标 提高儿童的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水平,全面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营造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建立有效的儿童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8‰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4﹒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5﹒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区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7﹒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3%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2%。 1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5%以上。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率。 12﹒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儿童先心病、白内障、髋关节发育不良等疾病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 13﹒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合格率达到94%以上,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14﹒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5﹒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中小学生每年进行1次体检。 16﹒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7﹒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8﹒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促进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和区县均设置1所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街(乡镇)、村(社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区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设置儿科。增加儿童医院数量,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加强儿童医疗保健队伍的建设,提高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 3﹒完善母婴保健执法监督体系。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母婴保健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行为。 4﹒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0-6岁儿童出生缺陷筛查和管理、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等基本保健服务。继续推进儿童肥胖、视力不良、龋齿等项目的筛查与干预工作。实现全市托幼机构信息联网,对儿童的生长发育、营养摄入、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管理与监控。将流动儿童纳入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