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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为夫妻双方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发展公共托幼服务,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支持。强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 9﹒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数据库,分析评估饮用水、室内空气污染和生活、工业、农业等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有效减少各种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的保护力度。 10﹒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生态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能力。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崇尚绿色低碳生活。 11﹒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集中供水系统建设,提高饮水工程和供水量标准。强化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饮用水安全监管和社会化服务。 12﹒提高农村卫生厕所的普及程度。将改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围,提高改厕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卫生效益。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13﹒推动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在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中,从性别视角进行公共厕所的男女使用需求和效率的分析研究,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14﹒在减灾工作中体现性别意识。根据妇女特殊需求,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的能力,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15﹒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各区县人民政府将妇女活动中心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满足妇女教育、维权、心理、健身、娱乐等多方面需求。 (七)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和落实。 2﹒加强对法规政策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性别平等审查。 3﹒依法保障妇女的各项权益,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使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4﹒预防和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 5﹒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6﹒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7﹒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保障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人身、财产、劳动、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 2﹒加强对法规政策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内容的审查。贯彻落实立法法中有关法规政策的备案审查制度和程序的规定,依法加强对违反男女平等原则法规政策的备案审查,并对现行法规政策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的条款和内容进行清理。 3﹒保障妇女有序参与立法。引导和鼓励妇女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 4﹒加大保障妇女权益的执法检查力度。支持和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对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广泛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加大普法力度,将保障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规划,面向广大妇女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普法活动。 6﹒加强社会性别理论培训。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立法、司法和执法部门常规培训课程,提高立法、司法和执法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 7﹒提高妇女在司法和执法中的影响力。聘任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妇女担任人民陪审员,鼓励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妇女担任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或人民监督员。 8﹒严厉打击针对妇女的犯罪活动。强化整治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涉黄娱乐服务场所,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鼓励群众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