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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5年超过96%,到2020年达到98%;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100%;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农村以乡镇为单位至少建立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推动有条件的村建立幼儿园。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与适龄健全儿童同等水平。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办学质量。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校际差距。 7﹒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8﹒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的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2﹒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完善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继续推行合作学区制办法,缩小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形成惠及所有儿童的公平教育。 3﹒积极开展0-3岁儿童科学育儿指导。构建市、区县、街(乡镇)三级社区早期教育指导网络。加快建设社区早期教育资源中心,依托社区和幼儿园积极开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儿童早期教育,为0-3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与服务,满足早期教育需求。加快培养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 4﹒全面发展3-6岁儿童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加强师资队伍培训,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资源,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保障女童、流动儿童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增加流动人员聚集社区的早期教育资源中心数量,推广接收流动儿童的“阳光乐园”建设。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和管理。 5﹒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流动儿童就学问题。制定实施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扶助基金和减免费用,保障流动儿童与本市居民子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6﹒保障弱势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孤儿、残疾儿童、家庭困难儿童就学资助政策。建立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全面推广为重残儿童送教上门服务,重点扶持福利机构开展重残儿童教育工作。保障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7﹒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满足不同儿童的教育需求。 8﹒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 9﹒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发挥科普基地等资源的教育实践作用。充分开发资源,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