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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将流动儿童服务纳入政府工作职能,为流动儿童提供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8﹒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服务体系。完善0-6岁残疾儿童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按规定给予补贴。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服务专业化水平。推进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转介服务,对残疾儿童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其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9﹒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探索流浪儿童的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保障管理制度,对流浪儿童开展教育、医疗服务、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和技能培训。提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3﹒提升儿童家长素质,保证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4﹒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每年出版200种以上儿童读物。 5﹒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6﹒保证儿童每天1小时的阅读时间,图书阅读率达到100%。 7﹒增加区县、街(乡镇)两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 8﹒逐步实现每个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9﹒尊重儿童的主体性,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10﹒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策略措施: 1﹒大力倡导儿童优先理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尤其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促进儿童权利的实现。 2﹒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普遍建立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城市社区和行政村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等制度,培养合格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 3﹒加强家庭教育的研究、指导和宣传实践工作。加强家庭教育研究,重视研究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员培训。持续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实践活动。 4﹒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增加家长学校数量,提高办学水平。完善中小学家长学校和网上家长学校的运行机制,规范授课内容,增强办学实效性。吸纳流动儿童家长参加家庭教育学习培训。 5﹒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提倡父母与子女加强交流与沟通。预防和制止家庭忽视、虐待和暴力等事件的发生。 6﹒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积极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优秀儿童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发行。积极组织适合儿童的文化活动,大力培育儿童文化品牌。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规范化管理,联合打击非法出版物。 7﹒优化媒体传播环境。媒体要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禁止各类媒体传播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信息。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及烟酒广告播出。规范和限制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 8﹒为儿童健康上网创造条件。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防控和治理,推广绿色上网软件。在公益性文化场所和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儿童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格实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禁入标志,杜绝未成年人进入。加大打击“黑网吧”的力度。家长和教师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限制儿童上网时间和浏览页面,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