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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3.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督导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队伍、家庭教育讲师团、家庭教育志愿者4支队伍,构建家庭教育工作社会化组织网络。依托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家长学校、“儿童快乐家园”或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确保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促进家庭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三)儿童与文化 主要目标 1.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全省每年制作10部以上质量较高的儿童题材影视(广播)剧、动画片;出版少儿类读物年增长率在8%以上。 2.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儿童文化场所。 3.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4.加强儿童文化艺术教育。全省每3至4年举办一届少儿艺术节。 5.增加儿童课外阅读时间和阅读量。90%以上的儿童每年至少阅读1本图书。全省每2年举办1次少儿读书演讲比赛。 6.办好各级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和报纸、刊物中的儿童专题栏目。 7.省及100%的市、90%的县(市)建成独立的儿童图书馆或少儿图书阅读活动部;村(社区)设立儿童阅览室或儿童专用书架。 8.增加县、乡两级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全省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设有儿童文化活动场所。村(社区)文化室或农家书屋配有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器材和一定比例少儿读物。 9.加强针对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实现主题公园、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对儿童全面免费服务。 策略措施 1.加大对儿童文化产品的投入。支持和鼓励生产更多健康有益的儿童影视、音像、读物等文化产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优秀儿童图书、影视、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等创作和生产发行。 2.为儿童创造健康的文化氛围。多部门合作共同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增强儿童文化产品的知识性、趣味性。办好儿童广播电视专题节目,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积极组织适合儿童的文化活动,大力培育儿童文化品牌。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丰富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3.加强对儿童用品、文化市场和网络的监管。对各级、各类儿童网络、网站以及少儿图书、音像制品市场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伪科学的出版物及儿童玩具和饰品的力度。推广使用绿色上网软件,防止网络中不良信息对儿童的影响和伤害。家庭和学校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4.鼓励和引导儿童阅读。推广面向儿童的图书分级制,为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组织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强儿童科学文明素养。 5.加强儿童文化活动室和图书室(馆)建设。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建成独立的儿童图书馆,至少在公共图书馆设立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增加社区儿童文化活动室和图书阅览室数量。在乡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农家书屋”中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 6.组织儿童文化艺术创作评比。设立江苏省儿童文化艺术作品创作专项奖,不定期举办儿童文化艺术创作展演暨颁奖活动,推动多出江苏儿童文化艺术精品,繁荣少儿文化艺术。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儿童文化艺术教育教学,组织儿童文艺团体,培养艺术新人,提升江苏儿童文化艺术创作的水平和地位。 7.巩固发展儿童影视、文化专题节目。办好省、市电视台少儿频道节目及电台少儿栏目。县(市)广播电视台设置儿童专题节目。在省、市、县报纸刊物上设立儿童专栏。 8.开展儿童校园艺术教育和文化创建活动。提高学校艺术课教学质量,把艺术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培养学生优秀的文化素养。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有利于儿童快乐幸福生活的校园文化氛围。 9.发挥儿童公共文化场所教育功能。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要经常性地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儿童实行免费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