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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行(总计)=2行+3行+…+8行。 6.5 非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统计表(本省)(海安全05表) 一、填表说明及要求 1. 本表为月度、年度报表,要求在月后5日前及年后1月20日前上报。 2. 本表的报送单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二、主要指标解释 本报表中所涉及统计指标的解释见《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部2002年第5号令)。 三、表内逻辑关系 1行(总计)=2行+3行+4行+5行。 6.6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统计表(海安全06表) 一、填表说明及要求 1. 本表为季度、年度报表,要求在季度后20日前及年后1月20日前上报。 2. 本表的报送单位为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 3 .事故涉及多方船舶时,按各自所占比例统计。 二、主要指标解释 本报表中所涉及统计指标的解释见《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部2002年第5号令)。 三、表内逻辑关系 1列(受理调查事故)=2列+4列;5列(受理调解事故)=6列+8列; 9列(办理水上逃逸协查案)=10列+12列; 3列(受理调查事故结案率)=2列/1列×100%; 7列(受理调解事故结案率)=6列/5列×100%; 11列(办理水上逃逸协查案结案率)=10列/9列×100%; 1行(按事故等级合计)=2行+3行+4行+5行; 6行(按船舶种类合计)=7行+8行+…+15行; 16行(按船舶批准航区合计)=17行+18行+19行。 7 船舶检验管理统计报表 7.1 船舶检验登记数量统计表(海船检01表) 一、填表说明及要求 1. 本表为年度报表,要求在年后1月15日前上报。 2. 本表的报送单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检机构、中国船级社。 3. 本表填写到本年度末为止所有的船舶检验登记数量。 4. 本表填写已入级、非入级船舶的检验登记数量。 二、表内逻辑关系 1列(合计海船入级)=5列+9列;2列(合计海船非入级)=6列+10列; 3列(合计河船入级)=7列+11列;4列(合计河船非入级)=8列+12列; 9列≥13列;10列≥14列;11列≥15列;12列≥16列; 1行(总计艘数)=6行+40行+54行;2行(总计总吨)=7行+41行+55行; 3行(总计主机功率)=8行+56行;4行(总计客位)=9行+42行; 5行(总计车位)=10行=15行; 6行(合计艘数)=11行+16行+20行+24行+28行+31行+34行+37行; 7行(合计总吨)=12行+17行+21行+25行+29行+32行+35行+38行; 8行(合计主机功率)=13行+18行+22行+26行+30行+33行+36行+39行; 9行(合计客位)=14行+19行+23行+27行; 40行(合计艘数)=43行+46行+48行+50行+52行; 41行(合计总吨)=44行+47行+49行+51行+53行;42行(合计客位)=45行。 7.2 船舶检验业务量统计表(海船检02表) 一、填表说明及要求 1. 本表为年度报表,要求在年后1月15日前上报。 2. 本表的报送单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检机构、中国船级社。 3. 本表中只填写本年度内的船舶检验业务量。 4. 本表填写已入级、非入级船舶的检验数量。 二、主要指标解释 本表中涉及统计指标的解释见《船舶检验规范》。 三、表内逻辑关系 1列(合计海船入级)=5列+9列;2列(合计海船非入级)=6列+10列; 3列(合计河船入级)=7列+11列;4列(合计河船非入级)=8列+12列; 9列≥13列;10列≥14列;11列≥15列;12列≥16列; 1行(总计艘数)=3行+5行+7行+9行+11行+13行+15行; 2行(总计总吨)=4行+6行+8行+10行+12行+14行+16行。 7.3 船用产品认可数量及检验业务量统计表(海船检03表) 一、填表说明及要求 1. 本表为年度报表,要求在年后1月15日前上报。 2. 本表的报送单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检机构、中国船级社。 3. 本表中“认可数量”填写到本年度末止历年累计的所有认可数量,“检验业务量”只填写本年度内的检验业务量。 4. 本表中“认可数量”填写实际完成全部认可并颁发证书的数量。“检验业务量”填写本年度实际完成的检验工作量。 二、表内逻辑关系 第一列:1行(合计国外)=3行+5行;2行(合计国内)=4行+6行; 第二列:1行(合计国外)=3行+5行+7行+9行+11行+13行; 2行(合计国内)=4行+6行+8行+10行+12行+14行。 7.4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验船师资格情况统计表(海船检04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