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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文字号】 海计建[2011]850号
【颁布时间】 2011-12-08
【实施时间】 2012-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2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系统统计报表制度(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五)

[接上页]
4.实际需要的总投资:指在累计完成投资额已超过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的情况下,建设项目按总体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所需的投资。其计算公式为:

  实际需要总投资=累计完成投资+建完设计规定的工程内容尚需投资

  5.自开始建设至本年(月)底累计完成投资:指建设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本年(月)底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报告期以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但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

  6.自开始建设至本年(月)底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是指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以来至本年(月)底已累计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

  7.本年计划投资:指经有权机关、单位批准或同意安排的当年计划投资额。如计划在年内调整的,应填调整后的数字。

  8.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累计完成的投资。

  实际完成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示的工作量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它费用。没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和没有进行安装的需要安装的设备等,都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

  计算投资额所依据的价格: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一般按预算价格计算。实行招标的工程,按中标价格计算。凡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价差、量差,且经贷款银行同意拨款的,应视同修改预算价格。建筑安装工程应按修改后的预算价格计算投资完成额。

  对于某些工程已进入施工但施工图预算尚未编出的,统计报表可根据工程进度先按设计概算或套用相同的结构、类型工程的预算综合价格计算,待预算编出后再进行调整。

  建设单位议价购料供应给施工单位,材料价差部分未转给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将这部分价差包括在建安工程投资中。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额一律按实际价格,即支出的全部金额计算。外购设备、工具器具除设备本身的价格外,还应包括运杂费、仓库保管费等。自制的设备、工具、器具,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算。

  其他费用的价格:一般按财务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

  国内贷款利息按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投资完成额,并作为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处理。

  利用国外资金或国家自有外汇购置的国外设备、工具、器具、材料以及支付的各种费用,按实际结算价格折合人民币计算。

  9.本年完成投资额按构成分

  (1)建筑工程(建筑工作量):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包括:

  ①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招待所等工程。包括房屋的土建工程;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及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工程。

  ②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筒、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③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平整土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等。

  ④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⑤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溉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⑥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及其它建筑工程。

  (2)安装工程(安装工作量):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又称安装工作量。包括:

  ①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②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投料试运工作不包括在内)。

  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⑶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指建设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新建单位及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或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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