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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11]84号
【颁布时间】 2011-09-27
【实施时间】 2011-09-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3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4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2.加强干旱灾害防御。推进抗旱设施建设,通过开发新水源点、改造灌区配套、治理旱片、推行节水灌溉、发展节水农业,逐步解决沿海岛屿、突出部和山区干旱问题。到2015年,干旱易发区、粮食主产区及重要城市的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应急抗旱能力显著提高,抗旱调度及应急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五)森林火灾防控体系

  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体系,提高生物防火林带密度,完成森林防火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指挥系统升级改造,逐步开展森林航空消防,提高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水平、快速反应与火灾扑救能力,形成比较完善的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到2015年,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瞭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重点治理区域森林防火语音通讯平均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一般治理区域达到90%以上。

  (六)农林水产疫病防治体系

  1.加强农业疫病防治。加快建设省级农业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和44个县市级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全省农作物病虫监测与灾害性病虫防控网点覆盖60%以上的县,乡镇村级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监测点达300个。建立农作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监控体系,在20个县设立阻截带疫情监测点200个。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建立20-40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完善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健全和完善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系统,充实应急物资贮备,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县级应对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测、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反应和防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的检疫防范和除治力度。到2015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86%以上,有效防治率8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

  3.加强水产疫病防治。加快建设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高水生动物疫病诊断、疫情信息处理、预警预报能力。逐步启动8个地市级、51个县级水生动物常规病防实验室工作,加强市、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建立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网络,构建水产养殖病害远程诊断和防治平台,提高病害诊断水平和对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

  (七)地震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1.加强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优化地震前兆观测台网,建设地震流动观测台网。建设完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网络系统和震害防御信息服务系统。强化抗震设防管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抗震设防要求,实施农居地震安全工程,进一步提高学校、医院等特殊场所的抗震设防要求。强化地震应急准备,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建设指挥平台,健全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与预警预报系统,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数据叠加,形成“一张图、一体化”。加强群测群防网络、专业骨干网络、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应急反应系统等建设,提升地质灾害危险区(点)的监测水平。强化基层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建成规模适度、装备齐全、训练有素的地质灾害专业技术支撑队伍。治理百处以上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完成千处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村(居)民搬迁任务,提升万个以上受地质灾害影响行政村的群测群防建设水平。

  八、积极培育生态文化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导向,树立生态文化理念,创建生态文化载体,提高全民生态文化意识。

  (一)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大力倡导生态伦理道德。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生态文明有关知识和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住房日”、“世界湿地日”、“全国土地日”、“保护母亲河日”、“海洋宣传日”、“四五”普法等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生态科普专题教育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把生态文明创建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鼓励各地创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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