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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推广生态农业模式。积极推广“粮-经-饲”、“牧-沼-果(茶、菜、草、鱼)”和“稻-萍-鱼”等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大力发展粮经、粮肥轮作模式,优化品种配置和种植结构,推广立体种养、水旱轮作、间作套种、节水灌溉等技术。大力推广水面立体生态种养和浅海滩涂生态养殖模式。发挥山地资源优势,推进山地综合开发,积极推广农林复合型生态农业模式。 3.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扩大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控点的覆盖范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产地监测网。研制开发高效疫苗、动物疫病的快速诊断技术和安全无污染饲料添加剂新品种,完善动植物疫病诊断监测系统、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和监控体系。研究制定农药、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安全使用技术标准、规范和专项实施方案,大力发展微生物肥料等,开发生物有机肥料加工、生物防治与绿色控害技术,积极研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进一步规范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生物释放安全环境影响报告制度。 (二)生态效益型工业 1.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纺织、轻工、冶金、建材、林产、建筑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技术装备更新、工艺优化和新产品开发,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技术能力和水平,降低产品综合能耗、物耗。坚决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产品和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培育壮大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高新产业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2015年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以上。加大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研究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组织实施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化示范工程,培育扶持一批具有福建特色和优势的企业、高新技术设备和产品,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2080亿元,建成5个省级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3.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认真贯彻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建立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五个100工程”,依法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5年,全省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的行业以及漂染、电镀等重污染企业普遍实行清洁生产。 (三)现代服务业 1.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突出“海峡旅游”主题,整合、保护和开发滨海、生态、文化、红色四大优势旅游资源,形成大旅游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四个十大精品旅游项目,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温泉旅游、森林旅游、体育休闲旅游和海上旅游,打造山林氧吧、蓝色海洋、绿色农业等生态旅游品牌。积极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创建活动,规划、设计并推出一批生态旅游线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旅游方式,支持宾馆饭店、景区景点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创建绿色环保企业,推广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年内星级饭店、a级景区的单位gdp用水用电量降低20%。 2.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业。将低能耗、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物流业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依托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货物集散地、综合运输枢纽与港口资源,完善物流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厦门、福州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其他设区市区域性物流基地建设。着力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进程,建设连接两岸的现代物流中心。大力发展甩挂运输、集装箱、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实现节能降耗。力争2015年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以上。 3.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立足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和良好的发展基础,做大做强“十大”文化产业,大力实施文化艺术精品工程,培育壮大一批文化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带动效应强的文化产业园区,形成一批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深化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对接,打造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基地。争取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 (四)循环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