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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发[2012]34号
【颁布时间】 2012-05-14
【实施时间】 2012-05-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4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8页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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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围绕改善民生,突出重点整合公共服务资源

  

  7、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打破部门、行业和条块分割,组织和联合驻宁地区具备相关检测技术和力量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食品检验机构,充分挖掘现有设备、技术人员队伍力量,构建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多层次、开放化、联动式的食品安全检测网络,为食品安全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编办、市法制办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8、整合系统党校资源,实现党校办学一体化。

  

  (责任部门:市委党校、市编办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探索事业单位管办分离和现代事业法人治理

  

  9、按照中央、国务院“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要求,以促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增强公益服务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为目的,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探索管办分离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

  

  (责任部门:市编办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开展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和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10、按照中央对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依据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的具体分类标准和目录,结合南京实际,研究制定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按照行政管理类、社会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针对不同的类别实施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财政经费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责任部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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