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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审计署
【发文字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32号
【颁布时间】 2012-06-27
【实施时间】 2012-06-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2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4页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32号——中央部门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接上页]
(5)2011年,在《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尚未颁布的情况下,为所属环科院安排承办该管理办法培训班的项目预算30万元,当年实际未发生支出。

  4.2010年至2011年,所属环境规划院挪用“环境保护规划”等项目资金85.87万元,用于发放职工餐费补贴等。

  5.2010年至2011年,所属核安全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未经批准,从“国家环境监测与信息”等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996.97万元。

  6.2011年,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部分设备未到货验收的情况下,提前列支设备款1023.24万元,人为提高了预算执行率。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7年至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环科院未经批准,委托有关单位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等具有强制性的培训、认证活动,收取培训费和证书费共计4998.77万元。

  2.2009年至2011年,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将承接的合同总额为266.5万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以183.96万元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承担;将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等合同收入1030.5万元转移至下属公司核算。

  3.2005年,所属环科院未经资产评估和报经批准,将股权投资按原值150万元转让给个人,实际只收回100万元。

  4.2010年和2011年,部本级在环境权益维护项目公开招标中设置排他性限制条款,涉及中标金额分别为502万元和460万元;所属核安全中心未经公开招标购买电脑涉及金额344.69万元,直接向指定单位发包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金额88.27万元。

  5.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未按规定将2010年采购的213.99万元正版软件计入固定资产。

  6.以前年度审计指出的核安全中心违规变相收费问题仍未纠正。2010年至2011年,该中心以核电厂建设前期设计研究名义与有关单位签订收费服务合同金额共4356万元,已收款1343万元;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名义与6家公司签订收费技术咨询合同金额共240万元;向评审对象转嫁会议费和专家咨询费等约90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环境保护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完整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完整编报;对多申报并获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收回多得资金;对未经充分论证申报项目预算问题,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工作;对挪用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将挪用资金归还渠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预算执行率问题,要求严格按合同执行情况付款;对未经许可开展强制性培训等活动收费问题,要求停止收费,确需收费的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对向无资质公司转包环保验收调查工作、向所属公司转移收入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问题,清理收回转移收入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对所属环科院违规转让股权投资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所属核安全中心违规变相收费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境保护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认真清理强制性收费项目,切断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以下分别简称中规院、城科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2 663.3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57 650.0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 013.3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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