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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基本情况 高检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高检院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院本级扩大支出范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机关办公楼维护费用29.26万元。 2.2011年,院本级扩大支出范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1092.88万元,用于弥补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经费不足。 3.2011年,院本级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2336.24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436.2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1年,院本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754.78万元,未及时上缴中央财政专户。 2.2010年,所属国家检察官学院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家具79套,涉及金额42.42万元。 3.院本级办公楼及所属国家检察官学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竣工交付使用,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4.院本级与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不规范,机关服务中心部分经费收支在院本级财务账上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高检院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未上缴国有资产出租收入问题,要求尽快上缴;对未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尽快理顺核算关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高检院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和检查,促进其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高检院和所属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已完成了财务职责范围划分和数据分割,实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独立核算。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中央对外联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中央对外联络部(以下简称中央联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联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央联络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1年,部本级为所属两家二级预算单位代编代报住房改革支出预算共计379.12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93.23万元。 2.2010年至2011年,中央联络部离退休干部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18.0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9.08万元。 3.2011年,中央联络部实际采购有关软件50.62万元,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另有总额206.88万元的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中央联络部在往来科目核算“办公区设施设备综合改造”项目经费收入150万元,造成少计收入。 2.至2011年底,中央联络部2000年对所属当代世界出版社借款的50万元仍挂账未清理。 3.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对盘盈的固定资产79.44万元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中央联络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为所属单位代编代报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编报;对离退休干部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预算资金;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相关规定;对在往来科目核算收入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借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借款;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盘盈资产未按规定核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将盘盈资产暂估入账、调整决算(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