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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地质所未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编入预算,涉及金额308.04万元。 2.2011年,所属5个单位扩大零余额账户资金支出范围2628.44万元。其中: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空间中心)2100.31万元,动物研究所395.08万元,电子学研究所54.03万元,心理研究所46.02万元,青藏高原研究所33万元。 3.所属9个单位扩大科研经费等预算资金支出范围11 595.59万元。 (1)2011年,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地理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2568.02万元;在碳专项项目中列支无关人员会议费、考察费等69.18万元。 (2)2011年,动物研究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2006.08万元;从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中列支20万元用于重点学科及院开放实验室。 (3)2011年,空间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1706.77万元。 (4)2011年,地质所在课题经费中列支在职人员工资43.67万元;在重点实验室经费中列支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津贴和奖励等52.77万元;在提取课题管理费的同时,又收取测试费1585.61万元。 (5)2009年至2011年,生物物理所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工资福利费等1278.11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532.3万元。 (6)2011年,数学院从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840万元;在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开放费中列支20.06万元用于非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经费;下属交叉学科中心在未编制预算的情况下拨付其合肥分中心300万元。 (7)2011年,电子学研究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729.75万元。 (8)2011年,心理研究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181.58万元;违规从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经费中计提管理费12万元。 (9)2010年至2011年,微生物所在从科研课题经费中提取管理费之外,还统一按照3%的比例提取运行费49.25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4.42万元;2011年,在创新工程试点项目经费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132.74万元。 4.所属两个单位违规将应纳入本单位法定账册核算的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费97.65万元转入其他单位核算。其中,心理研究所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2011年向院外单位拨付28万元;地质所重点实验室2009年至2011年外拨69.65万元(2011年发生10.2万元)。 5.2011年2月,所属地质所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实验室新春茶话会和学术年会名义报销的会议费合计20.6万元,实际用于奖励实验室优秀人员。 6.2011年,所属动物研究所在预算没有安排的情况下列支课题费用28万元,拨付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各14万元。 7.中科院2011年年初预算中有260 307.22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执行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3个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办公用房,涉及金额1429.28万元。其中,地质所于2001年、2008年和2010年分别对外出租3处房屋,至2011年底共收租金1051.54万元;生物物理所2009年至2011年对外出租房屋,至2011年底已收租金103.79万元,尚有136.80万元未收到;微生物所2009年和2010年分别对外出租两处厂房,至2011年11月底共收租金137.15万元。 2.所属3个单位有6897万元对外投资未在法定账册核算。包括:地质所2009年11月以来用专利使用权等对上海中科矿业有限公司投资的6667万元;微生物所2007年投资北京中科拜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50万元;生物物理所2005年12月虚列支出将180万元项目经费转入下属北京中生百欣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在该公司挂账。 3.所属地质所2010年将职工餐厅交由浙江浙大新宇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管理后,未按约定向该公司收取国有资产占用费和售卡管理费,至2011年底应收未收18.51万元。 4.2011年,所属空间中心对“空间环境探测与新技术研发试验基地(一期)”项目在未履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程序的情况下予以立项,取得财政部追加拨款2000万元,年底结余1231.4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中科院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地质所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未编入预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完整编制单位预算;对所属单位扩大零余额账户资金和科研经费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责成其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单位违规外拨开放课题费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违规外拨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地质所虚列支出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套取的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动物研究所无预算支出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相关支出,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年初预算未细化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问题,要求责成其及时完善手续;对所属单位对外投资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将账外资产纳入法定账册核算,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地质所未及时收回国有资产占用费等问题,要求责成其及时收回;对所属空间中心立项手续不完善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