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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 检查排泥机械电源,传动部件、抽吸机械等的运行状况,并进行相应保养; (3) 疏通管道和清扫地面、走道拉圾等。 6.6.1.2 定期维护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排泥车平流沉淀池,应人工清刷,每年不少于两次,有排泥车的,仍应每年安排人工清刷一次,包括絮凝池的清刷; (2) 排泥机械、电气,每月检查修理一次; (3) 排泥机械、阀门,每年解体修理或更换部件,每年排空一次,对混凝土池底、池壁,每年检查修补一次,金属部件每年油漆一次。 6.6.1.3 大修理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沉淀池、排泥机械应3~5年进行修理或更换。 6.6.2 斜管(板)沉淀池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6.6.2.1 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日检查进、出水阀门,排泥阀,排泥机械运行状况并进行保养,加注润滑油; (2) 检查机械、电气装置,并进行相应保养。 6.6.2.2 定期维护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月对机械、电气检查修理一次,对斜管(板)冲洗清通一次; (2) 排泥机械、阀门,每年解体修理或更换部件,每年排空一次,检查斜管(板)、支托架、池底、池壁等,并进行维修、油漆等。 6.6.2.3 大修理项目、内容、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管(板)沉淀池3~5年应进行修理,支承框架,斜管(板)局部更换; (2) 大修理施工允许偏差符合表6.6.2的规定。 沉淀池大修施工允许(mm) 表6.6.2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1 泥斗斜面的平整度 ±3 2 出水堰口高程 混凝土 ±5 钢制 ±2 3 出水堰堰口水平度 ±2/L 4 轨道混凝土基础(高程) ±5 5 轨道正面、侧面的直顺度 L/1500且不大于2 6 轨道轴线位置 <5 7 轨道高程 ±2 8 轨道接头间缝宽 ±0.5 9 轨基螺栓对轨道中心线距离 ±2 注:L为出水堰堰口长度。 6.6.3 澄清池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6.6.3.1 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修理项目、内容,应符合本规程6.5的规定。 6.6.3.2 大修理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6.3的规定。 澄清池大修施工允许偏差(mm) 表6.6.3 序 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1 集水槽堰口 高 程 钢筋混凝土 ±5 钢 制 ±2 2 集水槽孔眼水平度 ±2 3 稳流管和配水管的位置和高程 ±10 4 进水管、集水槽堰口高度 ±2 5 反应室、导流室和分流室隔墙高程 ±5 6.7 过滤设施 6.7.1 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日检查阀门、冲洗设备(水冲、气水冲洗、表层冲洗)、电气仪表等的运行状况,并相应进行加注润滑和清扫等的保养,保持环境卫生和设备清洁。 6.7.2 定期维护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6.7.2.1 应每月对阀门、冲洗设备、电气仪表等检查维修一次。 6.7.2.2 应每年对阀门、冲洗设备、电气仪表等解体修理一次或部分更换;铁件油漆一次。 6.7.3 大修理项目、内容、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6.7.3.1 滤池、土建构筑物、机械,不应超过5年进行大修一次。 6.7.3.2 滤池大修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1) 翻换全部滤料; (2) 更换集水滤管、滤砖、滤板、滤头、尼龙网等(根据损坏情况决定); (3) 控制阀门、管道、虹吸系统排水槽的恢复性修理; (4) 土建构筑的恢复性修理; (5) 行车及传动机械解体修理或部分更新; (6) 钢制排水槽刷漆调整。 6.7.3.3 滤池大修理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滤池壁与砂层接触面的部位凿毛; (2) 滤池排水槽高程偏差小于±3mm; (3) 滤池排水槽水平度偏差小于±2mm; (4) 配水系统铺填滤料及承托层前,进行冲洗以检查接头紧密状态及孔口、喷嘴的均匀性,孔眼畅通率应大于95%; (5) 滤料应分层铺填,每层应平整,厚度偏差不得大于10mm; (6) 滤料经冲洗后,表层抽样检验,不均匀系数应符合设计的工艺要求; (7) 经过冲洗后的滤料应平整,并无裂缝和与池壁分离的现象。 6.8 清水池 6.8.1 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定时对水位尺等进行检查,清扫场地。 6.8.2 定期维护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6.8.2.1 每1~3年清刷一次。 6.8.2.2 清刷降水井水位降至下限运行水位时,水池存水及清刷用水应排至下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