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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1.4 大修理(属恢复设备原有技术状态的检修工作)由专业检修人员负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1.4.1 各种类型机泵设备可自行制订大修周期标准。 7.1.4.2 电动机应与主机大修同时进行。 7.1.4.3 变压器大修周期应根据历年预防性试验结果经分析后确定。35kV及以上的,应在运行5年后大修一次,以后每隔5~10年大修一次;10kV及以下的,可每10年左右大修一次。 7.1.4.4 配电装置大修周期应根据开关存在的缺陷和实际运行条件来确定。新投入运行的高压断路器应在运行一年后大修一次,以后,35kV及以上断路器宜每5年大修一次,3~10kV配电系统断路器宜每1~3年大修一次,3~10kV启动电机用断路器宜每年大修一次。故障掉闸3次或严重喷油、喷烟,均应解体检修。 7.1.4.5 高压架空线路大修周期,应根据其完好情况,电气及机械性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来确定。 7.2 水泵 7.2.1 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7.2.1.1 应及时补充轴承内的润滑油或润滑脂,保证油位正常,并定期检测油质变化情况,换用新油。 7.2.1.2 根据运行情况,应随时调整填料压盖松紧度。填料密封滴水宜每分钟30~60滴。 7.2.1.3 根据填料磨损情况应及时更换填料。更换填料时,每根相邻填料接口应错开大于90°,水封管应对准水封环,最外层填料开口应向下。 7.2.1.4 应监测机泵振动,超标时,应检查固定螺栓和联接螺栓有无活动。不能排除时,应立即上报。 7.2.1.5 应检查、调整、更换阀门填料,做到不漏水,无油污、锈迹。 7.2.1.6 设备外配零部件应做到防腐有效,铜铁分明,无锈蚀,不漏油、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气(真空管道)。 7.2.1.7 各部零件应完整,设备铭牌标志应清楚。 7.2.2 定期维护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7.2.2.1 可根据运行的技术状态监测数据确定检修项目,也可按周期进行预防性检查,对有问题的零部件进行修理或更换。 7.2.2.2 解体更换主要零部件时,应达到大修质量标准。 7.2.3 大修理项目、内容、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7.2.3.1 泵壳(导流壳)、叶轮的栓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去除积垢、铁锈,非加工面应涂无毒耐水防锈漆; (2) 冷却水孔、压力表孔、排气孔应通畅; (3) 壳壁或导叶蚀损厚度超过原壁厚1/3时,应修补或更换; (4) 外形与配合公差符合图纸技术要求:长轴深井泵叶轮导流壳过流部位尺寸偏差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轴深井泵通用技术条件》3.1.3.2中表4与表5的规定;潜水泵叶轮导流壳过流部位尺寸偏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井用潜水泵技术条件》4.1.5.3中表6与表7的规定; (5) 叶轮最大直径上的静平衡允许偏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单级单吸清水离心泵技术条件》2.6的规定; (6) 去除静不平衡重量时,应磨削均匀、保持平滑,最大磨削厚度不大于原盖板厚度的1/3; (7) 闭式叶轮与轴配合公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差与配合》中H8/h7配合要求; (8) 半开式叶轮与锥形套的锥度应相符,接触面积不小于配合面积的60%; (9) 闭式叶轮密封环与叶轮的配合,其直径方向的运转间隙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单级双吸离心水泵技术条件》1.9中表1的规定; (10) 闭式叶轮键槽完整、清洁、无锈蚀,键与槽的公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键联结》的规定; (11) 长轴深井泵、井用潜水泵叶轮在轴上的装配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12) 叶轮非配合面涂无毒、耐水防锈漆; 7.2.3.2 泵轴的检查、修整、更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泵轴光洁、无残损、丝扣无锈蚀; (2) 与轴承配合处表面粗糙度不低于1.6; (3) 卧式泵、轴流泵、混流泵泵轴径向跳动允许公差小于0.02mm; (4) 镀铬泵轴、传动轴的镀铬层脱落或磨损严重时,应更换该轴; (5) 对长轴深井泵的每根泵轴,均应测量径向全跳动偏差,并符合表7.2.3-1的规定; (6) 各类泵轴两端面应平整,中心孔完好,运输中应保护轴头丝扣并防止弯曲变形; 长轴深井泵泵轴径向全跳动允许偏差 表7.2.3-1 轴径(mm) 径向全跳动允许偏差(mm) 传动装置轴 叶轮轴 传动轴 ≤36 0.15 0.15 0.25 >30~46 0.12 0.12 0.20 >40~60 0.10 0.10 0.15 (7) 非加工配合面涂无毒、耐水防锈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