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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标[1994]434号
【颁布时间】 1994-07-07
【实施时间】 1994-12-01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728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5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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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5 电刷与滑环(或整流子)的接触面应不小于80%,滑环(或整流子)表面应无凹痕,清洁平滑;同步电动机的滑环极性应每年更换2~3次,同一极性不应使用不同品质的电刷。
  
  5.2.6 具有无功率因数补偿装置时,同步电动机宜以过励方式运行,励磁电流不应超过转子绕组的额定电流。
  
  5.2.7 水冷却的轴承,其进口水温应符合本规程5.1.1.7的规定。
  
  5.2.8 电动机较长时间不运行,在投入运行前,应作绝缘检测。500kW及其以上的电动机应作吸收比的检测,其值应大于1.3。摇测绝缘电阻应大于表5.2.8的规定(冷状态下,按25℃计)。
  
  电动机绝缘电阻       表5.2.8
  
  绕组额定电压(kV) 绝缘电阻(MΩ)
  
  10 170
  
  6 100
  
  3 50
  
  0.38 7
  
  转子 1
  
  
  
  5.2.9 电动机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5.2.9.1 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三相电源电压;
  
  (2) 检查轴承油位及冷却系统;
  
  (3) 检查滑环与电刷的接触状态;
  
  (4) 检查启动装置;
  
  (5) 旋转电动机;
  
  (6) 不同型式的电动机,应按规定的操作方式合闸启动;
  
  (7) 电动机在冷状态下,连续启动不得超过3次,在热状态下连续启动不得超过2次,启动间隔时间不得小于5min(30kW以上)。
  
  5.2.9.2 运行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
  
  (1) 运行电压、电流的变化情况;
  
  (2) 轴承的油位、油色及油环的转动状况;
  
  (3) 滑环与电刷的表面和接触状态;
  
  (4) 电动机和各种接触器有无异常声音,各部温度、振动及轴向窜动的变化状况及开关控制设备状况。
  
  5.2.9.3 停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鼠笼型异步电动机从电源侧断电;
  
  (2) 绕组式异步电动机从电源侧断电,变阻器由短路恢复到启动位置;
  
  (3) 同步电动机从电源侧断电,励磁绕组连接灭磁电阻灭磁。
  
  5.2.10 异常情况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0.1 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机:
  
  (1) 电动机及控制系统发生打火或冒烟;
  
  (2) 电动机强烈振动;
  
  (3) 轴承过度发热;
  
  (4) 缺相运行;
  
  (5) 电动机所带的水泵发生故障;
  
  (6) 同步电动机出现异步运行;
  
  (7) 滑环严重灼伤;
  
  (8) 滑环与电刷产生严重火花及电刷剧烈振动;
  
  (9) 励磁机整流子环火。
  
  5.2.10.2 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根据情况先启动备用机组后再停机:
  
  (1) 铁芯和出口空气温度升高较快;
  
  (2) 电动机出现不正常的声响;
  
  (3) 定子电流超过额定允许值;
  
  (4) 电流表指示发生周期性摆动或无指数;
  
  (5) 同步电动机连续发生追逐现象。
  
  5.2.10.3 电动机在运行中发生自动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重新启动;因电源失压或非直流电源故障失励,可重新启动(有特殊技术要求者除外)。
  
  5.3 变压器
  
  5.3.1 变压器的工作电压,一次侧,应在额定值-5%~+5%范围内变动,二次侧,可在额定电流内运行。
  
  5.3.2 变压器的工作负荷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1 运行电流在额定值范围内,油浸风冷式变压器所带不超过额定负荷的70%或变压器顶层油温不超过55℃时,可停止风扇运行;其允许负荷和持续时间制造厂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的《变压器运行规程》第32条的规定。
  
  5.3.2.2 变压器的昼夜负荷率小于1时,在高峰负荷期间,变压器的允许过负荷倍数和过负荷持续时间(时)应符合现行的《变压器运行规程》第31条的规定。
  
  5.3.2.3 夏季最高负荷低于变压器的额定容量时,则每低于1%,可允许冬季过负荷1%,但不应超过15%。
  
  5.3.2.4 本规程5.3.2.2、5.3.2.3两款中所述过负荷可以相加,但总在过负荷值对油浸自冷和油浸风冷式变压器不应超过30%。
  
  5.3.2.5 对变压器的允许事故过负荷制造厂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的《变压器运行规程》第30条的规定。
  
  5.3.2.6 变压器并列运行空载时,环流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带负荷时,负荷电流应按容量成比例地分配。
  
  5.3.2.7 Y/YO-12连接的变压器,其低压侧中性线电流不得超过低压相线额定电流的25%,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5.3.3 变压器运行时,上层油温不宜超过85℃。
  
  5.3.4 变压器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5.3.4.1 有人值班变电站,应每班至少巡视一次,每天夜间关灯巡视一次;无人值班变电站,应每周至少巡视一次,并在每次停运后与投入前进行现场检查。配电变压器每两周至少巡视一次。环境潮湿、脏污或恶劣天气的情况下,应增加巡视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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