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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4.1.4 施工进度计划 根据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总工期、主要单项工程的分项工期与施工次序安排,列出施工进度表。 14.2 项目招标 港口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招标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具体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 (2)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第5号)规定报告书面材料。 (3)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 第15章 组织管理 15.1 企业组织结构 15.1.1 企业组建方式 根据项目资金来源及构成,说明经营管理企业组建方式。对于项目建议书批复要求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应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合资项目的企业组建方式,应按合资各方协议等有关规定设定。 15.1.2 企业的隶属关系 说明经营管理企业与项目投资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15.1.3 组织管理机构 列出企业组织管理机构,说明各机构的职能、层次和相互关系。对依托现有港口企业的建设项目或扩建项目,可根据港口实际情况不再新设管理机构。 15.2 人力资源配置 根据国家和地区有关劳动法律、政策,结合港口作业特点及具体工程情况,提出生产作业班制和劳动定员。劳动定员一般包括管理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等。列出各类劳动定员数量表。 第16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6.1 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应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16.1.1 工程内容 简要说明项目概况、投资估算范围,多方案比选时应说明各方案工程内容的差异。 16.1.2 编制依据 简要说明国家有关规定、有关定额及计费标准、设备价格及地方材料价格的取定依据,水运工程与其他工程的取费标准等。 16.1.3 编制说明 编制工程投资估算需要说明的问题,如施工期、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费、海域使用金、岸线使用费、项目贷款利率、汇率、主要材料单价、港外工程费用等。 16.1.4 估算工程总投资 (1)分项列出工程总投资估算表。 (2)多方案比选时应分别列出各方案的工程总投资。 (3)工程项目需要使用外币的,应按规定编制内币、外币总估算表。 (4)由多个研究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应由总承办单位负责确定编制原则和依据、统一材料价格水平、确定费率计算标准和划分工程衔接点等,并负责汇总项目总投资估算。 16.1.5 估算单项工程投资 列出主体单项(单位)工程、大临工程估算表、征地拆迁费用表以及港外工程投资估算表。 主体单项工程包括码头工程、疏浚工程、陆域形成工程、堆场道路工程、装卸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陆域建(构)筑物工程以及单项(单位)工程估算超过工程总费用10%的工程。 16.1.6 主要设备、材料表 汇总列出主要设备及钢材、木材、水泥和大宗砂石材料用量表。进口设备名称、数量、价格等应单列。 16.2 资金筹措 根据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投融资环境、项目单位的资金状况以及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建设进度,深化提出项目融资方式、资本金及债务资金筹措方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融资成本分析和融资风险分析。列出资金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需要政府资金投入的项目,应重点论述主要理由、政策依据和资金规模、投入方式等。 第17章 经济和社会影响评价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济和社会影响评价,应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水运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17.1 评价基础和依据 (1)简述项目基本情况,明确评价范围、评价原则与依据。 (2)简述经济评价采用的基本数据,包括投资规模、分年投资计划、项目规模及设计通过能力、计算期、社会折现率和财务折现率等。 (3)估算财务效益与费用,包括项目运营期内营业收入及各项补贴、建设总投资和项目总成本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