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规划发[2009]712号
【颁布时间】 2009-11-19
【实施时间】 2009-1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3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0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和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重大航道工程应对航道运量发展水平预测进行专题研究。
  
  2.3航道通航船型预测
  
  2.3.1国内外运输船舶发展状况及趋势
  
  分析国内、国际航运市场及运输船舶发展状况和趋势。重点分析与航道通航船舶相关的船舶发展状况和趋势。
  
  2.3.2航道通航船型预测
  
  根据近年来航道通航船舶变化情况以及对航道运量、流量流向的预测、港口建设的分析,结合国内、国际航运市场及运输船舶发展趋势,论证确定主要货类、主要航线的航道通航船型。列出通航代表船型主尺度表。
  
  2.3.3航道船舶通过量预测
  
  根据航道运量、流量流向以及航道通航船型预测,分析计算典型年份分船种、分吨级航道船舶通过量及通航密度。石油、天然气及化工品等危险货物运量较大的航道,还应重点论述危险品船舶通过量及通航密度。
  
  2.3.4航道设计控制船型
  
  根据航道功能定位及通航船型预测、船舶通航密度分析,确定航道设计控制船型及船型主尺度,必要时应对船型主尺度进行分析论证。对兼顾船型应说明理由并进行分析论证。列出航道设计控制船型与兼顾船型主尺度表。
  
  重大航道工程应对航道通航船型进行专题论证。
  
  2.4建设规模及建设时机
  
  根据航道运量预测、通航船型预测以及航道建设方案等,确定拟建航道的建设规模,包括航道、防波堤等主要设施的数量、通航标准等。需要分期建设的,应说明各阶段的航道建设规模。
  
  根据腹地经济发展形势及各年份航道运量发展水平,研究确定工程合理的建设时机。
  
  2.5建设必要性
  
  从促进腹地经济社会发展、适应航道运量增长、推进港口结构调整以及满足船舶大型化发展等方面,综合论述航道建设的必要性。
  
  
第3章 建设可能性

  
  3.1工程地理位置
  
  简述工程建设地理位置,相关港口或港区码头、航道、城镇情况。
  
  3.2自然条件
  
  航道需要选线且所在区域自然条件相差较大的,应根据情况分别进行自然条件分析。新建航道或者自然环境较复杂的建设地点,对自然条件分析应进行必要的专题研究。
  
  3.2.1气象
  
  简述资料来源、使用资料的年限及其代表性。
  
  给出气温、降水、风、雾、湿度和雷暴等气象要素的描述及特征值。对项目建设有较大影响的气象要素应进行重点分析。
  
  3.2.2水文
  
  简述各种水文测站及临时测站的位置与高程、观测时间、观测方法、测波浮鼓位置等情况,使用资料的年限及其代表性。
  
  给出基准面、潮流、流速、流向、潮位、波浪、盐度、冰况等水文要素的描述及其特征值或特性分析。对项目建设有较大影响的水文要素应进行重点分析。
  
  3.2.3地形、地貌及工程泥沙
  
  (1)简述工程区域水陆域地形、地貌特征,入海河流的径流及泥沙等。
  
  (2)初步分析泥沙来源、水动力条件及运移规律,底沙和含沙量分布特征。
  
  (3)初步分析工程所在海(河)床的稳定性。
  
  (4)初步分析航道建设对相关岸线、航道等影响,提出可采取的工程措施。
  
  3.2.4工程地质
  
  (1)简述工程区域地质构造概况。
  
  (2)描述航道的地质条件,初步分析航道工程实施的可开挖性。附工程地质剖面图。
  
  3.2.5 地震
  
  给出工程区域的地震基本烈度。
  
  3.2.6自然条件评价
  
  对自然条件给出简要的综合评价结论,揭示影响工程建设的关键因素,论证自然条件是否适宜航道建设。
  
  3.3 外部建设条
  
  调查工程所在地交通运输条件、水资源和供水排水条件、电源和供电条件、通信条件、地方材料和施工条件等状况,跨航道的桥梁、管线等主要控制性建筑物情况,研究外部建设条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论证是否具备航道建设的必要条件。
  
  3.4 与有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阐述所在地区港口总体规划、航道规划、其他有关规划以及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中与拟建项目相关的内容,分析拟建航道工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划、政策的要求。
  
  3.5 建设可能性
  
  根据自然条件、外部条件以及项目的符合性分析,综合论证航道建设的可能性。对可能影响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作出说明。
  
  
第4章 建设方案

  
  4.1 工程建设地点
  
  根据港口总体规划、航道规划及具体建设条件,确定拟建航道工程的建设地点。
  
  4.2 总平面布置
  
  4.2.1  总平面布置原则
  
  确定总平面布置方案考虑的基本原则。
  
  4.2.2  设计依据
  
  (1) 说明设计采用的规范或技术标准,对超出规范或技术标准范围的设计内容应说明主要理由和依据。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