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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规划发[2009]712号
【颁布时间】 2009-11-19
【实施时间】 2009-1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3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和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2.1 港口发展状况
  
  2.1.1 港口设施状况
  
  概述港口的地位、作用以及对外交通状况,现有水陆域的基本情况,码头泊位数量、吨级、通过能力,航道、锚地、堆场、仓库等情况,现有设施的利用和适应状况,在建、改建的工程项目情况。重点阐述与本工程有关的港口设施基本状况。
  
  2.1.2 港口生产运营状况
  
  概述近年来港口吞吐量增长情况,主要货类构成及变化趋势,货源地分布,与周边港口的运输关系等。重点阐述与本工程有关的港口生产运营状况。涉及煤炭、原油、铁矿石、集装箱等重要货类的建设项目,应阐述相关货类区域运输系统的运输状况。
  
  2.1.3 现状评价
  
  从能力缺口、吨级规模、功能调整、设施改造、市场竞争等方面对港口现状进行综合评价。针对重要货类区域运输系统中的问题、产业布局调整引起的需求结构调整等,有针对性地提出港口存在的主要问题。
  
  2.2 港口吞吐量预测
  
  2.2.1 项目目标及定位
  
  从腹地经济社会、行业及企业自身发展或者政府履行职责要求等角度,阐明拟建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及功能、市场定位等。
  
  2.2.2 腹地经济社会及交通发展
  
  (1)腹地经济社会发展。
  
  从腹地资源、经济贸易、产业结构及布局等方面,阐述腹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发展水平及特点;结合全国及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变化趋势和相关规划,阐述腹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及主要行业、主要地区发展趋势。
  
  (2)腹地综合交通运输发展。
  
  概述港口腹地各种运输方式状况及发展规划,分析其对所在港口及本工程建设的影响。
  
  2.2.3 港口吞吐量预测
  
  (1)阐述预测思路、预测依据和采用的主要预测方法。
  
  (2)全港吞吐量预测。
  
  根据腹地经济社会和综合交通的发展现状及规划,结合相关港口(港区)总体规划,预测全港吞吐量和主要货类吞吐量发展水平,重点对与拟建工程相关的主要货类进行预测。
  
  (3)拟建工程吞吐量预测。
  
  在全港相关货类吞吐量预测基础上,结合各港区的功能分工、现有及在建码头可达到的合理通过能力测算以及港口码头能力平衡分析,考虑项目定位及周边地区其他相关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提出拟建工程吞吐量;结合全港相关货类流量流向、拟建工程集疏运条件,提出拟建工程流量流向、集疏运量。列出港口吞吐量、流量流向和集疏运量预测表。
  
  涉及集装箱、铁矿石、原油、煤炭等重要货类运输系统布局的港口工程,其吞吐量预测应根据区域运输系统布局规划的结论或者合理运输系统论证结果(涉及区域运输系统布局调整的项目)、通过分析与区域内相关港口码头关系的基础上提出。涉及区域运输系统布局调整的项目,应附港口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及合理运输系统论证专题报告。
  
  电力、冶金、石化等生产性企业需要配套建设港口工程的,应根据企业运输需求,通过对利用周边码头设施的可能性分析,提出拟建工程的吞吐量及流量流向。
  
  2.3 船型预测
  
  2.3.1 到港船舶状况
  
  概述近年来相关船舶到港情况,分析到港船舶变化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重点阐述与本工程有关的到港船舶状况。
  
  2.3.2 国内外运输船舶发展状况及趋势
  
  阐述相关船型的运力、构成及船舶发展现状和趋势等。内河港口应阐述相关流域的现状代表船型、运力、构成及船舶发展趋势等。
  
  2.3.3 船型预测
  
  根据预测的港口吞吐量及流量流向,结合港口、航道条件以及运输船舶发展趋势,确定拟建工程主要货类、主要航线的到港代表船型。涉及重要货类运输系统布局调整的,应通过合理运输系统论证(含船型论证内容)确定合理到港船型。内河港口应通过船舶营运组织论证或者根据有关航运规划,提出主要货类典型航线的合理运输船型。
  
  船型论证或船舶营运组织论证主要内容包括:
  
  (1)论证依据和采用的方法;
  
  (2)论证方案设置;
  
  (3)主要参数选择、评价指标及论证计算;
  
  (4)论证并推荐合理运输船型和营运组织。
  
  2.3.4 设计代表船型
  
  根据拟建工程合理到港船型预测,推荐设计代表船型。对兼顾船型应说明理由并进行分析论证。船舶舾装码头设计代表船型根据修造船企业的生产纲领确定。列出设计代表船型与兼顾船型主尺度表。
  
  2.4 建设规模及建设时机
  
  根据拟建工程的吞吐量预测及推荐的设计代表船型,结合码头布置及装卸工艺方案,研究确定工程的建设规模,包括拟建工程的码头、航道等主要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能力等。船舶舾装码头的建设规模主要根据修造船企业的生产纲领确定。公务码头及其他港口支持系统配套码头的建设规模根据港口支持系统规划、码头建设条件及实际业务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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