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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规划发[2009]712号
【颁布时间】 2009-11-19
【实施时间】 2009-1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3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和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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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建设方案

  
  4.1 港址选择
  
  根据港口总体规划及具体建设条件,确定拟建工程的建设地点。如存在多个可选港址时,应对拟选港址从依托条件、建设条件、投资费用、运输经济性、与经济布局适应性、对防洪、通航安全、环境等影响、与相邻工程关系等方面进行定性定量比较,确定推荐的工程建设地点。必要时应进行专题论证。港址比选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列表表示。
  
  4.2 总平面布置
  
  4.2.1 总平面布置原则
  
  确定总平面布置方案考虑的基本原则。
  
  4.2.2 设计依据
  
  (1)说明设计采用的规范或技术标准,对超出规范或技术标准范围的设计内容应说明主要理由和依据。
  
  (2)说明泊位性质及应满足的使用要求,列出设计船舶主尺度。
  
  4.2.3 设计主尺度
  
  (1)水域主尺度。
  
  初步确定码头泊位长度、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和底标高;航道长度、有效宽度、设计水深和底标高;船舶回旋、制动水域或连接水域平面尺度;防波堤、导流堤等长度及堤顶高程、宽度;口门宽度以及锚地尺度等。
  
  (2)陆域主尺度。
  
  初步确定生产作业区陆域纵深、辅助区陆域纵深、主干道宽度等。确定码头面、堆(库)场、道路等主要设施的控制性高程。
  
  4.2.4 总平面布置方案
  
  阐述总平面布置方案要点,包括码头岸线、港池、防波堤、口门、进港航道、锚地等水域设施以及堆场、道路、铁路、主要生产及辅助建筑物等陆域设施的布置,说明方案提出的思路或理由。
  
  总平面布置一般要求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且具备可比性;要求进行多港址比选的项目,每个港址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一个方案或进行多方案比选。
  
  4.2.5 港池、航道冲淤变化预测
  
  根据总平面布置方案,结合必要的模型试验分析,研究工程实施后港池、航道回淤强度和回淤量或冲刷深度、冲淤防治措施,估算港池、航道维护疏浚量。工程区域泥沙运动不活跃或者泥沙运动对工程建设方案影响不大的,本部分内容可适当简化。
  
  4.2.6 主要指标及工程量
  
  列出各方案的主要指标和工程量表。
  
  4.3 装卸工艺
  
  4.3.1 设计依据及主要设计参数
  
  说明设计依据,列出装卸货类、码头作业天数、船车到港不平衡系数等设计中采用的主要参数。
  
  4.3.2 装卸工艺方案及工艺流程
  
  初步确定有关货类的装卸工艺方案,阐述工艺流程。
  
  4.3.3 装卸设备的选择
  
  初步确定主要装卸设备的名称、数量及性能。
  
  4.3.4 码头通过能力及库场容量
  
  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参照类似码头工艺流程和设备配置情况、当前工艺设备水平,计算码头通过能力,初步提出库场面积或罐区容量。
  
  4.3.5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列表说明装卸工艺方案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4.4 水工建筑物
  
  4.4.1 建设内容
  
  说明水工建筑物的种类及相应的建筑物等级。
  
  4.4.2 水工建筑物结构选型
  
  根据拟建港址的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使用荷载并结合工艺要求,在比照类似码头结构基础上,初步选定有关水工建筑物的结构方案。
  
  4.5 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
  
  根据拟建港址的场地地形、地质条件以及设计高程、使用荷载,参照类似工程的建设经验,初步提出陆域形成和地基处理方案。
  
  4.6 配套工程
  
  配套工程包括以下各项的全部或部分:港区道路、铁路、内河、管道、供电、给排水、消防、通信、助导航及安全监督设施、自动控制、计算机管理系统、生产及辅助建筑物、港作车船等。根据工程类型、规模提出有关配套工程的数量、位置及布置方式等建设方案。对投资较大的配套工程应作出详细说明,对拟通过其他渠道或可依托现有设施解决的项目应予以说明。
  
  4.7 环境保护
  
  概述工程所在地区的环境状况、现有污染情况及已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分析各种污染物排放情况,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对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提出初步的治理措施,对各项措施预期的治理效果进行初步分析。
  
  4.8 施工
  
  根据施工条件、工程建设规模,初步选定主要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初步确定施工总工期。简要分析可能影响施工的关键因素,并提出解决措施。
  
  
第5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5.1 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应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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