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苏地税规[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5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税管理事项的通知

[接上页]

  
  
  外籍个人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备案
  
  国税发[1997]54号
  
  国税发[2004]80号
  
  1、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等,需在初次取得和发生变化的次月提供证明属于合理部分的有效凭证;
  
  2、因任职或离任实报实销的搬迁费,应提供有效凭证。
  
  3、合理标准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应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或安排的出差计划;
  
  4、探亲费需提供探亲的交爱支出凭证(复印件)。
  
  5、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需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和期限证明材料。
  
  
  
  42
  
  
  
  外籍个人在中国期间取得来华之前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备案
  
  国税函[1997]546号
  
  国税发[2004]80号
  
  对不予征税的奖金做出说明,并附送雇佣单位有关奖励制度,证明上述奖金有属于来我国之前在我国境外工作月份的奖金。
  
  
  
  43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变更纳税申报地点
  
  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二条:纳税人不得随意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因特殊情况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须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对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原因做出说明
  
  
  
  44
  
  营业税备案类(共62项)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营业税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财税[2006]3号、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有权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材料;(“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
  
  4、“托儿所、幼儿园”须报送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5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劳务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7]92号: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所称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残疾等级证明;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6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营业税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证明;
  
  4、区县以上文化、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证明;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7
  
  
  
  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寺庙、宫观、清真寺和教堂)营业税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六):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证明;
  
  4、区县以上文化、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证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8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营业税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提供农业服务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从业资质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9
  
  
  
  国家助学贷款营业税减免
  
  苏地税发[2002]55号:自2001年1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国家助学贷款收入明细表》;
  
  4、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资料;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0
  
  
  
  国家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营业税减免
  
  国税发[2001]100号:承担国家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而取得的收入(包括科研经费),属于技术开发而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