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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苏地税规[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5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4页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税管理事项的通知

[接上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立项文件或合同、协议;财政拨款的拨付证明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1
  
  
  
  专项国债资金转贷营业税减免
  
  财税[1999]220号:1998年及以后年度国家将专项国债资金转贷给省级人民政府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相关贷款合同;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2
  
  
  
  地方商业银行转贷专项贷款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1999]303号: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相关贷款合同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3
  
  
  
  外汇管理部门外汇贷款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0]78号:自2000年7月1日起,对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的合同协议;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4
  
  
  
  住房公积金贷款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2000]94号:自2000年9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指定的委托银行的证明材料及该银行与个人签订的住房贷款协议;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5
  
  
  
  医疗卫生机构营业税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登记;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6
  
  
  
  国有粮食企业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1996]68号:从1996年1月1日起,对国有粮食企业保管政府储备粮油取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
  
  政府储备粮油是指国家储备粮油(包括“甲字”储备粮油、“五零六”储备粮油)。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国家临时储备粮油,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各类储备粮油和为调控粮食市场的吞吐调节粮食。
  
  财政性补贴收入是指:"国有粮食企业保管上述各项政府储备粮油从各级财政或粮食主管部门取得的贴息、费用补贴收入。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政府储备粮油的文件及证明;
  
  4、财政性补贴的拨付凭证;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7
  
  
  
  军队系统服务性单位对内服务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1]187号:2001年1月1日起,对为军队提供生活保障服务的食堂、物业管理和军人服务社为军队服务取得的收入恢复征收营业税;军队系统其他服务性单位为军队内部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军队系统出具的相关证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8
  
  
  
  个人转让著作权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1994]第2号: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转让合同或协议书;
  
  4、身份证复印件;
  
  5、作品或有关证明;
  
  6、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9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发包)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营业税减免
  
  [94]财税字第002号、国税函[1998]82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转让、发包(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合同;
  
  4、乡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用于农业生产的证明;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0
  
  
  
  电影发行单位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31号: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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