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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苏地税规[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5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7页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税管理事项的通知

[接上页]

  ③申请领购《建筑业统一发票》的,需提供《建筑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
  
  ④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的纳税人,可领购《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
  
  ⑤领购《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的,提供交通部或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批准文件(证书)和“国际海运企业批准通知单” 原件及复印件。
  
  注:纳税人办理购领特种行业发票领购申请时,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已取消发放特殊行业许可证的,税务机关可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进行认定。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复印件)。
  
  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变更业务
  
  1、《领购发票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
  
  2、《发票领购簿
  
  3、使用税控装置的,提交税控盘或税控卡
  
  4、新增票种类型的,涉及特特殊行业的,应提供相关行业许可证。
  
  5、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复印件
  
  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注销业务
  
  1、领购发票资格注销申请审核表;
  
  2.发票购领簿;
  
  3、发票专用章;
  
  4、使用税控装置的,持税控装置;
  
  5、未使用完毕的该类发票
  
  
  
  2
  
  冠名发票资格认定
  
  发票管理办法细则第7条
  
  1、《冠名发票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按审批环节确定份数);
  
  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发票专用章印模(如需套印发票专用章);
  
  6、发票票样(电脑图案和纸质票样)及说明;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
  
  申报征收类(4项)
  
  延期申报
  
  征管法第27条
  
  1、《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或账务未处理完不能计算应纳税额的证明材料;4、预缴税款的相关证明资料。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4
  
  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
  
  征管法细则第30条
  
  1、《邮寄(电子)申报方式申请审批表》;
  
  2、《取消邮寄(电子)申报方式申请审批表》。
  
  
  
  5
  
  延期缴纳税款
  
  征管法第31条
  
  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2、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相关书面证明
  
  3、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的银行证明。(纳税人申请当日货币资金状况);
  
  4、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时间段为纳税人申请延期的税款所属期的财务报表生成之日至申请前一天);
  
  5、资产负债表(纳税人申请延期的税款所属期)
  
  6、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明细账
  
  7、纳税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纳税人基本情况;延期缴纳的税种、税额、税款所属时间;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理由;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和其他有关资料。
  
  
  
  6
  
  定期定额户定额核定、变更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总局令16号)
  
  1.《核定(调整)定额申请审批表
  
  2.《定额信息采集表》;3、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7
  
  认定类(9项)
  
  建筑业、房地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
  
  国税发[2006]128号
  
  1、《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房地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5、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6、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
  
  建筑业、房地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注销管理
  
  国税发[2006]128号
  
  1、资格注销申请报告(纳税人申请注销);
  
  2、涉及自开票资格注销内容的相关具体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有关部门转来的证明材料和《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注销审批处理单》、《房地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注销审批处理单》(税务部门内部提请注销);
  
  4、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调查报告;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9
  
  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
  
  国税发[2003]121号
  
  1、《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
  
  2、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
  
  6、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7、自有运输工具明细表及购买发票或行车证复印件;
  
  8、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车辆(船舶)为租赁或挂靠的,应提供租赁或挂靠协议
  
  10、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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