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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网络系统,实现就业信息省市及县(市、区)的有效对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使就业服务向基层和农村延伸,形成公共就业服务的全覆盖、均等化。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春季就业援助”、“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 4.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活动,组织专家深入高校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形势报告和职业指导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求职能力。搞好专场招聘活动。积极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组织企业开展专场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加强与全国知名高校的联系沟通,签订合作协议,和高校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引进我市急需的紧缺专业毕业生。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结合扩大内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振兴规划,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拓展基层就业空间,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完善对项目期满人员的就业政策措施。 5.统筹做好“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工作。积极开展“4050”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专项援助活动,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并落实好有关补贴政策。实施“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计划,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每年开发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统筹做好其他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妇女、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做好台港澳居民在郑就业管理工作。 (二)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1.社会养老保险。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随着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企业和个人对养老保险认识逐步提高,应当抓住有利时机,加快研究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原“家属工、五七工”和城镇无收入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加强社会保障基金征缴,实行目标管理,把任务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加强社会保障稽核清欠,建立专项公示制度和企业参保缴费诚信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继续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我市跨地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和操作规程。根据国家、省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精神,完善出台《郑州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探索建立“补偿+分配+保障+就业”的新型保障模式,确保失地农民的保障和生活问题,实现“可持续生计”,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继续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 2.工伤保险。继续贯彻实施《郑州市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以高风险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保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参保情况的调研,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积极发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切实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加大解决“老工伤”问题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老工伤”人员情况调查,推进“老工伤”问题早日解决。抓紧起草市级统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按照“六统一”的标准,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试点。抓紧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提取、使用、管理、监督办法和制度,探索制定工伤康复价值评估、康复过程监管、康复效果评价等工作制度。 3.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在校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水平。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提高报销比例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完善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推进医疗费用付费方式改革。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探索异地就医费用实时结算。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完善医疗保险体制机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完善生育保险制度,逐步实现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共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