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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人社办发[2011]172号
【颁布时间】 2011-11-23
【实施时间】 2011-11-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1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使用统一规范的常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文书样式的通知

[接上页]


  
二二○年月日

  


  仲裁文书样式之九

  
仲裁第三人通知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通知书是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案件处理结果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时,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或依职权通知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使用的一种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通知中需明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是依职权追加的第三人。

  2.本通知其他填写事项参照《应诉通知书》。

  

  仲裁文书样式之十

  
答辩书

  


  答辩人:名称或姓名:

  地(住)址:

  

  被答辩人:姓名或名称:

  住 所(址):

  

  申请人与我(单位)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答辩人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申请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附件:1.答辩书副本 份;

  2.有关证据  份共页。

  

  
被申请人(签章):

  二○年 月日

  


  仲裁文书样式之十

  
答辩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意见使用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答辩人应当写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息等。

  2.答辩内容由答辩人根据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概括其答辩意见的要点,如争议事实、处理经过、计算标准、对申请人仲裁请求是否认可及反驳理由等。

  3.答辩人应按申请人、第三人的人数提交答辩书及证据副本。答辩书由答辩人签章,答辩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仲裁文书样式之十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特此证明。

  

  
(盖单位公章)

  二○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址: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注:①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②请随附上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法人登记资料复印件。

  

  仲裁文书样式之十一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五条 仲裁案卷分正卷和副卷装订。

  正卷包括:仲裁申请书、受理 (不予受理)通知书、答辩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调查证据、勘验笔录、开庭通知、庭审笔录、延期通知书、仲裁建议书、调解书、裁决书、送达回执等。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为用人单位一方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用于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的证明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证明书为填充式,在结尾部应写明用人单位的全称,在日期上加盖单位印章。

  2.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资料为准。

  

  仲裁文书样式之十二

  
授权委托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委受理 与我(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下列人员为我(单位)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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