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8.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立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在全省每个乡镇建立1所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 9.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 10.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策略措施: 1.倡导爱护儿童、尊重儿童、儿童优先的公民意识。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尤其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 2.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系,加强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设。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等制度,培养合格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 3.提高家庭教育研究和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加强家庭教育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培养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宣传普及家庭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加大对儿童家长有关儿童心理行为知识的普及力度,提倡父母与子女加强交流与沟通,注重锻炼儿童具有坚强的意志和健全的人格。确保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4.创造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引导各类媒体制作和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增强文化产品的知识性、趣味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优秀儿童图书、报刊、影视、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等创作、生产和发行。办好儿童广播电视专题节目,严格控制不适合儿童观看的广播影视节目在大众传媒播出。积极组织适合儿童的文化活动,大力培育儿童文化品牌。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及儿童玩具、饰品的力度。 5.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及烟酒广告播出。规范和限制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 6.为儿童健康上网创造条件。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场所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对儿童免费开放。有条件的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儿童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推行绿色上网软件,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净化互联网环境。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力度。家庭和学校加强对儿童健康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7.为儿童创造良好的阅读环境。提供适合儿童年龄特征的读物,引导儿童形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儿童图书馆。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读物,为农村儿童阅读提供便利。 8.加大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力度。将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彩票公益金对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以及运行的扶持力度。规范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对儿童免费开放,并根据自身条件开辟专门供儿童活动的区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9.强化城乡社区儿童服务功能。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机构和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儿童保护。建立“少年之家”、“儿童活动室”等多种形式的工作平台,组织儿童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培养儿童社会工作者,提高运行能力,为儿童提供服务和维权。 10.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决定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吸纳儿童参与,听取儿童意见。畅通儿童参与和表达渠道,增加儿童社会实践机会,鼓励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事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儿童的社会参与能力。 11.增强儿童环保意识。开展环境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引导儿童践行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