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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1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11-25
【实施时间】 2011-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9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6.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失业保险妇女参保率,切实保障女性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合法权益,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7.完善覆盖全体职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继续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工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8.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救助水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进行救助。倡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救助,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建立专项救助基金,为特困妇女提供救助。

  

  9.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对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妇女予以生活救助,多渠道保障残疾妇女基本生活。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市、县(市)普遍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建设,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服务。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重度和贫困残疾妇女提供保费补贴,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妇女,按标准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10.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充分发挥社区对养老服务的支撑功能,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对特困、空巢、高龄、失能等老年妇女,分别按相关规定给予专项补贴。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提高集中供养率。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营造两性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

  

  2.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3.开展托幼、养老家庭服务,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水平,减轻妇女家务劳动负担。

  

  4.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

  

  5.倡导妇女参与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生活。

  

  6.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到85%左右(2015年达到60%)。

  

  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2015年达到70%)。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8.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策略措施:

  

  1.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性别理论研究水平,增加对妇女发展新情况的研究立项和投入。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主体班次教学,增强决策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

  

  2.加强对传媒的正面引导和管理。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培训规划,提高媒体决策和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打击非法出版物,减少色情、暴力等信息对妇女身心健康的损害。禁止通过大众媒体或者其他方式贬损妇女独立人格。

  

  3.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和贡献。开展妇女先进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开展女性题材的新闻出版、影视文艺等作品的评选与奖励。

  

  4.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环境。开展基于社区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为妇女提供学习交流、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树立先进的性别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5.发展面向妇女的公共服务。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社区优先发展托幼、养老等公共服务,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加强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为妇女提供维权咨询指导、创业就业服务、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关系调适、邻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帮助。积极开展面向妇女的各类文化服务和活动。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提供面向妇女的公共服务。

  

  6.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从性别视角分析评估饮用水、室内空气污染和生活、工业、农业等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音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推广清洁能源和技术,减少有毒有害环境对妇女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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