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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1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11-25
【实施时间】 2011-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9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7.提高妇女营养水平。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适合不同年龄阶段妇女生理、心理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妇女健康素养。大力普及科学营养知识,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倡合理科学的膳食结构。面向孕妇、哺乳期妇女等贫血高危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干预工作。加强对强化食品的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

  

  8.提高精神卫生工作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诊断和处理精神疾病与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的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行为咨询辅导和干预,满足妇女的心理健康需求。建立健全社区康复机构,提高妇女精神疾病患者的康复水平。

  

  9.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大避孕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选择科学合理的避孕方式,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研究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10.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和服务,提高妇女健身意识。积极发展社区体育,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11.重点加强农村妇女、少数民族妇女和流动、留守、残疾等妇女卫生保健服务。针对特殊群体妇女实施一系列优惠、优待、优先保健服务策略,使其享受的卫生保健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的原则和理念。推动高校女性学课程的开设和女性学学科建设。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2015年达到65%)。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2015年达到85%)。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2015年达到93%以上),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2015年达到87%),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5.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3%(2015年达到36%),高等院校在校生中的男女比例保持基本均衡。

  

  6.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得到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2年。

  

  7.提高农村妇女科学文化素质,女性中弱势群体接受教育的状况不断改善。

  

  策略措施:

  

  1.在制定、修订和评估有关教育的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过程中,增加性别视角,体现社会性别意识。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教育规划和工作考核范围,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2.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开展性别平等教育的研究,探索性别平等教育系列教材的开发与设计。继续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培训,大、中、小学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在各级各类学校试点开展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核心的女性教育。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女性学专业或女性学课程,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

  

  3.为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提供保障。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女童和残疾女童入园给予资助,特别是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着力保证留守女童接受学前教育。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普通高中教育的扶持力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为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提供条件。

  

  5.提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保障妇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在高等院校招生中,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

  

  6.改善教育人才队伍的性别结构。对教育决策和管理层的性别比例作出相应的政策规定,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层中女性的比例。

  

  7.保障贫困和残疾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完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助学制度,积极开展资助困难女生的助学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落实好政府拨款、学校减免、银行贷款等助学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按一定程序设立女性专项教育基金。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和残疾女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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