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衢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衢政发[2011]82号
【颁布时间】 2011-11-07
【实施时间】 2011-1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5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7页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区“十二五”服务业空间布局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8.市场提升改造

  

  “十二五”期间,市区规划提升改造5个市场,分别是致远广场、立马广场、城隍庙、南湖小商品市场、衢州花鸟市场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3.2公顷(198亩)。

  

  二、总规范围区内服务业用地情况

  

  “十二五”期间,西区规划项目30个,中心区规划项目25个,南区规划项目4个,东区规划项目24个,“两江两港”滨江区规划项目2个,未落实项目2个,合计87个,由于汽车综合服务区在各片区均有选址,故而实际规划实施重点服务业项目为84个,总规划面积实施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428.1公顷(21421.5亩),其中改造提升项目用地13.2公顷(198亩),落地项目用地165.0公顷(2475亩),拟选用地项目498.6公顷(7479亩),服务业存量用地466.8公顷(7002亩),远景服务业用地138.5公顷(2077.5亩),“两江两港”滨江项目用地146公顷(2190亩)。

  

  1.西区

  

  “十二五”期间,西区规划实施3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其中17个项目已落地,13个项目还在选址阶段。衢州商会大厦、泰隆大厦、邮政储蓄银行衢州分行、农行衢州分行(西区)、金华银行大厦、巨化大厦具体落点位置可根据市场土地挂牌拍卖情况,在西区地块中拍卖取得。

  

  具体情况见下表:

  西区服务业用地情况

  

区域

用地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面积(公顷)

西

(17)

园林式五星级酒店

3.8

(18)

西区中央商业区

7.0

(20)

五星级酒店(衢州金侨国际饭店)

4.0

(23)

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

1.2

(34)

西区农贸市场

2.4

(38)

建行金融大厦

1.5

(46)

衢州生活网(衢州广电)

租用衢州日报社场地

(49)

衢州市颐高科技创业园

2.4

(61)

民防指挥中心

0.8

(62)

城市展示馆

1.0

(63)

浙西减灾避灾中心

1.3

(67)

衢州市国土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1.5

(69)

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音乐厅)

5.1

(70)

全民健身中心

1.3

(73)

衢州市残疾人文体中心

1.3

(75)

衢州市人民医院西区医院

10.0

(82)

菁才中学

5.4

合  计

50.0

(13)

汽车综合服务区(西区)

6.8

(19)

商务大厦

1.9

(21)

商务大厦

2.0

(25)

商务大厦

2.1

(37)

工艺品博览综合交易中心

28.6

(39)

商务大厦

1.6

(40)

商务大厦

1.8

(41)

商务大厦

0.8

(43)

商务大厦

1.0

(59)

商务大厦

1.1

(71)

衢州市体育中心

13.7

(74)

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二期项目)

15.1

(83)

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中心

63.2

合  计

139.7

存量用地(西区一期)

42.6

总 计

232.3



  2.中心区

  

  “十二五”期间,中心区规划实施25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其中7个项目属于改造提升项目,已落地项目5个,选址阶段项目1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中心区服务业用地情况表

  

  

区域

用地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面积(公顷)

(28)

衢州新凤朝市场提升改造

6.6

(60)

南湖广场改造人防工程(地下工程)

----

(77)

致远广场品质提升

1.1

(78)

立马广场品质提升

1.0

(79)

城隍庙品质提升

1.6

(80)

南湖小商品市场品质提升

0.4

(81)

衢州花鸟市场片区品质提升

2.5

合  计

13.2

(26)

凯升广场

0.6

(29)

衢州废旧金属回收交易市场

5.9

(35)

松园菜场

0.8

(45)

盘石基于云计算的营销型网络平台

租用开发区管委会场地

(48)

衢州专业市场城信息中心

0.7

合  计

8.0

(3)

衢州汽车客运综合北站

3.0

(4)

衢州汽车客运综合枢纽

5.7

(8)

衢州商贸仓储配送中心一

4.1

(9)

衢州商贸仓储配送中心二

12.7

(10)

衢州专业市场城信仓储项目

4.6

(13)

汽车综合服务区(北区)

4.7

(14)

南湖广场片区商贸综合体

9.6

(15)

火车站城市商业综合体

12.3

(16)

衢州市专业市场商务中心

0.8

(24)

衢州专业市场城会展配套项

3.3

(30)

衢州光伏产品交易平台项目

5.3

(33)

衢州城钢材市场扩容项目

7.1

(42)

南街商业广场

0.9

合计

74.1

存量用地

58.8

总  计

154.1



  3.南区

  

  “十二五”期间,南区规划实施4个服务业重点项目,都处于选址阶段。巨化物流集聚区建设项目包括物流商务中心、普通货物仓储基地、危化品车辆服务中心、液体危化品罐储基地、大宗散货储备基地;巨化生活区核心区改造项目包括巨化宾馆改造、商务大厦、巨化广场商贸综合体、人才公寓、巨化医院扩建。

  

  具体情况见下表:

  

  南区服务业用地情况表

  

  

区域

用地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面积(公顷)

拟选

用地

项目

(1)

巨化物流集聚区建设项目

118.9

(68)

巨化生活区核心区改造项目

10.8

(47)

国家氟硅新材料质检中心

1.0

(13)

汽车综合服务区(南区)

5.0

合  计

134.7

存量用地

12.2

远景服务业用地

52.0

总  计

198.9



  4.东区

  

  “十二五”期间,东区规划实施24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其中已落地项目6个,选址阶段项目18个。

  

  具体情况见下表:

  

  东区服务业用地情况表

  

  

区域

用地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面积(公顷)

(5)

衢州东货场

24.9

(11)

无水港仓储项目

23.0

(27)

衢州农副产品交易中心

28.8

(36)

衢江区汽车4s集群项目

18.5

(44)

衢州市电子商务园

7.1

(64)

衢江区人民医院异地扩建

4.7

合计

107.0

(2)

浙江省物产集团物流园区

9.0

(6)

衢州汽车客运东站

4.0

(7)

衢州货运码头

74.8

(12)

衢州食品配送中心

4.3

(13)

汽车综合服务区(东区)

5.0

(22)

衢江新区中央商务区

5.8

(32)

衢州市粮食加工集聚区

10.0

(58)

衢州大学科技园

4.3

(72)

衢州“永乐”影视文化基地

1.9

(76)

衢江实验外国语学校

5.3

(84)

滨江路特色餐饮娱乐街

6.2

(85)

东港职业技术学校

7.5

(86)

东港核心区商贸综合体

3.7

(87)

东港核心区四星级宾馆

2.2

(88)

东港核心区文化展览中心

0.9

(89)

东港核心区文化娱乐中心

2.3

(90)

东港核心区金融大厦

1.0

(91)

东港核心区医院

1.9

合计

150.1

存量用地

353.2

远景服务业用地

86.5

总计

696.8



  5.两江两港:

  

  “十二五”期间,“两江两港”滨江区主要规划布置旅游项目,包括信安湖水体旅游开发项目和衢江区“江心岛”商住、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46公顷(2190亩)。

  

  三、未落实项目情况

  

  根据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规划未落实用地的项目有2项,包括衢州市西区会展商务中心和衢州市福利中心,这两个项目选址意向不明确。

  

第十一章 服务业配套设施发展控制规划


  一、土地利用性质控制

  

  1.根据土地使用性质分类,结合土地供地方式、规划区用地特点和城市总规的总体要求,用地分类除明确规定的服务业用地性质划分为小类外,一般服务业项目用地及公共设施以建设规模、项目性质进行控制,尽量保证地块的兼容性,有利于土地合理优化使用。

  

  2.开发过程中,因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核准可以有条件对某些地块进行调整,原则上对明确规定用地性质的服务业用地小类不做调整;对限定服务业项目规模、性质的一般用地和公共设施可在位置上做相应调整,其变更应做严格控制。

  

  二、土地使用规模、强度控制

  

  1.明确规定用地性质的服务业用地小类用地界限可做适当变更,但其用地规模和相应位置应符合规划的相关要求。

  

  2.各项目建设中应节约、集约用地。用地面积、使用性质及兼容性、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后退红线距离、道路平交道口设置、停车位、配套设施为规定性指标;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建筑体量、建筑环境、人口容量为指导性指标。各指标应符合《衢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和相关部门管理要求。

  

  三、道路及交通控制

  

  1.结合市区道路网进行控制,对服务业项目相应布点和发展进行指标预测,为完善静态交通设施系统和各区域道路交通规划设计提供相应参考。

  

  2.结合公共交通、步行交通、轨道交通综合考虑,形成以城市交通为导向的tod城市设计模式,可更大范围增加服务业项目的多元性和聚集性。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