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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审计署
【发文字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32号
【颁布时间】 2012-06-27
【实施时间】 2012-06-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2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32号——中央部门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32号)


  

  
中央部门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2年6月27号)

  


  项目代码清单

  

  
编号审计对象
1外交部
2发展改革委
3教育部
4科技部
5工业和信息化部
6国家民委
7公安部
8监察部
9民政部
10司法部
11财政部
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3国土资源部
14环境保护部
15住房城乡建设部
16铁道部
17农业部
18商务部
19文化部
20卫生部
21人口计生委
22人民银行
23海关总署
24税务总局
25工商总局
26质检总局
27广电总局
28体育总局
29知识产权局
30宗教局
31中科院
32社科院
33地震局
34银监会
35证监会
36保监会
37社保基金会
38自然科学基金会
39信访局
40能源局
41国防科工局
42外专局
43民航局
44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45最高人民检察院
46中央对外联络部
47求是杂志社
48经济日报社
49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外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外交学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上年结转资金2930.71万元和所属外交学院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706.17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2.2011年,部本级和所属两家单位扩大支出范围1064.29万元。其中:部本级在基本支出中列支补助所属单位支出320万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和所属单位支出371.21万元;所属外交学院和外交学会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373.08万元。

  3.2011年,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内容,实际执行中调整较大。其中,基本支出货物采购超出预算986.93万元,无预算采购6151.0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外交部未经批准将部分房产委托所属单位出租,取得收益17.0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还将部分房产无偿出借给所属企业使用。

  2.至2012年3月底,所属外交学院新校区扩建一期工程尚未办理全部结算,实际投资已超出概算7697.95万元,未按规定报经审批。

  3.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所属外交学院将按规定应公开招标的沙河校区餐饮中心厨房设备采购业务,委托中介机构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两家供应商,合同金额共计399万元。

  4.所属外交学院下属后勤服务总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83.81万元。其中,外交学院以前年度拨付的供暖费结余196.7万元未交回,至2011年底仍在往来科目挂账;承包费等收入在往来科目核算,至2011年底结余87.1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外交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将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统筹安排问题,要求统筹安排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对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追回资金,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问题,要求按规定编制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未经批准出租出借房产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按规定上缴所获收益;对所属外交学院新校区扩建一期工程超概算未报批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快结算审查,将超概算情况按规定上报审批;对所属外交学院沙河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未公开招标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所属外交学院下属后勤服务总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及相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所属外交学院下属后勤服务总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该院已收回了历年供暖费和承包费收入结余,并调整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价格认证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02 286.39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79 747.90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2 538.4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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