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建建[2012]54号
【颁布时间】 2012-07-13
【实施时间】 2012-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5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4.2.4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4.2.5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要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按4.2.3条重新审核审批。需要专家论证的,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3 脚手架材质

  4.3.1 钢管脚手架宜采用外径48.3mm,壁厚3.6mm的q235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严禁使用壁厚小于3.0的钢管。

  4.3.2 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钢管脚手扣件标准》(gb15831)的规定。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4.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4.4 使用要求

  4.4.1 施工荷载均匀分布,施工总荷载应满足施工方案要求,不得超载使用。一般结构脚手架不得超过3.0kn/m2,装饰脚手架不超过2.0 kn/m2。建筑垃圾或废弃的物料必须及时清除。

  4.4.2 在脚手架上张挂广告布或其他宣传条幅应考虑风荷载作用效应,应采取架体稳定的加强措施。

  4.4.3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4.4.4 台风地区应考虑台风时的风荷载,并应在台风时期有架体稳定临时加强措施。

  4.5 落地式脚手架

  4.5.1 立杆基础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应平整夯实,表面应进行混凝土硬化。落地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坚固底板上。

  2、立杆下部应设置纵横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面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立杆基础外侧应设置截面不小于200×200mm的排水沟,保持立杆基础不积水,并在外侧800mm宽范围内采用混凝土硬化。

  4、外脚手架不宜支设在屋面、雨棚、阳台等处。确因需要,因分别对屋面、雨棚、阳台等部位的结构安全性进行验算,并在专项施工方案中明确。

  5、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当必须开挖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5.2 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脚手架底步步距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8m,横距不大于1.5m。横距宜为0.85m或1.05m。

  2、搭设高度超过25m须采用双立杆或缩小间距的方法搭设,双立杆中的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且不少于6 m。

  3、底步立杆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宜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也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4、底排立杆、扫地杆、剪刀撑均漆黄黑或红白相间色。

  4.5.3 杆件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脚手架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应设置横向水平杆,两端固定在立杆上,确保安全受力。

  2、立杆接长除在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必须采用对接。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1m,且不少于三只旋转扣件紧固。

  3、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

  4、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5、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当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时,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当采用搭接时,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横向水平杆两端各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少于100mm,并应尽量保持一致。

  7、相邻杆件搭接、对接必须错开一个档距,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得超过50%。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