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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因《工作规范》页数较多,请各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栏)(http://www.gdgpo.gov.cn)自行下载正文附件 ],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广东省财政厅。 2004年发布的《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采购〔2004〕1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采购〔2004〕1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采购〔2004〕1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暂行实施规程的通知》(粤财采购〔2004〕1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暂行规程的通知》(粤财采购〔2004〕1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组建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采购〔2004〕2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暂行规程的通知》(粤财采购〔2004〕2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采购〔2004〕3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的通知》(粤财采购〔2004〕33号)、2006年发布的《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试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通知》(粤财采购〔2006〕4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 目录 第一部分 政府采购基本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 采购人 第四章 采购代理机构 第五章 评审专家 第六章 供应商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规范程序 第一章 基本程序 第二章 预算管理程序 第三章 计划管理程序 第四章 公开招标操作规程 第五章 邀请招标操作规程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操作规程 第七章 询价操作规程 第八章 单一来源采购操作规程 第九章 协议供货简易程序 第十章 网上订购反拍程序 第十一章 质疑投诉程序 第十二章 合同签订程序 第十三章 合同履约验收程序 第十四章 招标文件编写规范 第十五章 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第十六章 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规范文本(略) 第一部分 政府采购基本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一、政府采购应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三、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支持自主创新、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四、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五、政府采购实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 六、政府采购应当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能。 七、政府采购应当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和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廉政建设。 八、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行管采分离。 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竞争机制和制约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 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大力推进电子政府采购,促进政府采购透明、规范、高效。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落实支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