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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招标文件的编写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以及扶持中小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等。 3.招标文件应当能够满足三家以上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 4.合理划分标段或设置分包。 (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需要和特殊性,设定特殊要求。但特殊要求若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必须以法定要求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要求时,则以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为准,任何技术性条款、承诺和约定均不能对抗法定要求。 (四)招标文件内容应包括:投标邀请函、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须知、合同书范本、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邀请函 (一)投标邀请函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内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发布公告的媒介等内容。 (二)编写上述内容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编号应当具有唯一性。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应当符合《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保持一致。 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与开标地点保持一致。 三、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应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等内容。编写上述内容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2.不得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明确规定具体而详细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2.各项技术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国家行业法规与技术规范、国家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标准。 3.技术指标的设定应当是共性的技术指标,不得以单一品牌产品的规格配置、技术指标作为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不得要求或者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设计、原产地或者制造厂商等。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商务需求应明确采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详细描述履约地点、完工期、质保期、售后服务、付款方式、培训内容和验收方式与标准等内容; 2.设定的货物类产品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时,一般以生产厂家常规标准服务或行业惯例为依据。 3.验收程序应明确验收的具体时间、验收费用支付、验收方式、验收依次对照的标准等内容 4.为节约资金,或防止价格垄断,采购人可在市场询价基础上制定预算价格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的,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四、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应当包括:概念释义、招标文件说明、投标文件说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开标、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确定、评审标准与方法等内容。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应具有完整性,与投标邀请函、采购项目内容可相互呼应和补充。编写上述内容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概念释义 应用简洁、清晰的语言向投标人解释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术语,并对概念范围进行界定。 (二) 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说明”应向投标人介绍: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答疑会及踏勘现场等内容。 (三)投标文件说明 本节应告知投标人如下内容: 1.投标文件的构成与制作要求 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4.投标报价的规定 5.投标保证金 6.投标有效期 7.联合体投标 (四)评委会的组成、开评标的程序和细则 本节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开标会; 2.评委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3.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4.废标条件与处理; 5.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6.评审过程的质询与澄清; (五)评审结果确定 本节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确定评审结果的程序 2.中标通知的程序 3.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4.合同签订、争议与跟踪 5.质疑与处理 (六)评审标准与方法 1.评标方法包括:综合评分法和最低评标价法。 2.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