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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综合评分的主要评分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技术要求、价格三大内容的具体细化,包括:对商务条款、技术条款的响应程度、技术方案设计、财务状况、项目业绩、售后服务等内容。上述因素的评审子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并明确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 (3)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 为10%-3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入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其中,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原则上不得改变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 (5)政策性加分,按照《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分办法》规定: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①在价格评审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②在技术评审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技术评分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 (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享受了政策性加分的投标报价,形成评审报价。价格分的计算应以评审报价为准,即:评审价总分=投标报价得分+政策性加分。 3、最低评标价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2)政策性加分,按照《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分办法》规定:对于自主创新产品,可以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 五、合同书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本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条款一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认,签订合同时,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合同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产品或服务清单、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交货及安装地点、交货时间、验收标准、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合同生效条件等。 编制上述内容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政府采购合同要素的应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二)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应与采购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内容保持一致。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为避免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出现差异,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用文字、表格等形式对投标文件格式提出统一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一般应包括: (一)资格性文件 本节内容主要有:投标承诺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联合体协议书等。其中联合体协议书要明确主体单位和联合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二)商务部分 本节内容主要有:商务条款响应表、财务状况、项目业绩介绍、实施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介绍、履约进度计划、售后服务方案等。编制内容应符合: 1.涉及商务部分的重要及实质性条款应以特殊符号标注并列示。 2.投标文件若涉及商业秘密内容,应要求投标人明确列出。未列出的内容视为可公开内容。 3.财务状况应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材料证明。 (三)价格部分 本节内容主要有:投标报价汇总表、报价清单明细等。编制的内容应符合: 1.货物类报价汇总表应分列出设备费用、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的单项合计金额,列示质保期、完工期和报价总额。 2.货物类报价清单须明细主设备及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品牌、数量、单价、合计金额,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及其他费用。 (四)技术部分 本节内容主要有:技术条款响应表、技术方案、自主创新产品说明等内容。编制的内容应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