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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卫人规[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6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0页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2010调整)

[接上页]

  2.申请单位简介(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指定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原件1份);
  
  6.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7.职业健康检查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8.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清单(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9.职业健康检查质量保证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目录(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10.申请机构经办人应提交机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依据:《关于做好涉水产品等卫生许可下放有关衔接工作的函》第五条;《关于做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工作的通知》附件《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技术规范》第六条及本实施办法。
  
  (二)申请延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深圳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深圳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日常监督意见书(原件);
  
  6.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7.职业健康检查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8.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清单(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9.职业健康检查质量保证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目录(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10.相关工作总结报告等(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11.申请机构经办人应提交机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依据:《关于做好涉水产品等卫生许可下放有关衔接工作的函》第五条;《关于做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工作的通知》附件《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技术规范》第六条及本实施办法。
  
  (三)申请变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的(含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深圳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2.申请报告(注明申请变更的理由)(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申请机构经办人应提交机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单位名称、地址名称变更(包括自身变更、合并等)的,除上述5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地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除上述5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单位主管(上级)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任命决定(复印件1份,验原件)。
  
  依据:《关于做好涉水产品等卫生许可下放有关衔接工作的函》第五条;《关于做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工作的通知》附件《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技术规范》第六条及本实施办法。
  
  (四)申请补办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补办申请(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申请机构经办人应提交机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因证书损毁申请补办的,除上述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因证书遗失申请补办的,除上述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刊载遗失声明的省级及以上报刊原件。
  
  依据:《关于做好涉水产品等卫生许可下放有关衔接工作的函》第五条;《关于做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工作的通知》附件《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技术规范》第六条及本实施办法。
  
  (五)申请注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注销申请(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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