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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公路、航道养护工程。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主要包括路面大中修、标志标牌、安保设施等。 ———国省干线公路。实施大中修工程 8000公里。整治安全隐患路段4000公里。完成灾害路段整治1000公里。实施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 ———农村公路。实施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5000公里。整治县乡公路中桥以上危桥500座、3.7万延米。 ———公路养护设施。建设108个区域性公路养护和应急保通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养护管理站3000个,基本实现全省所有乡镇均有一个养护管理站。 ———航道。嘉陵江、岷江、渠江航道养护工程。 9.交通运输支持保障、安全应急与信息化建设。 ———重点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及运输服务信息平台,形成指挥、监控、抢险、救助、服务一体化的保障系统。(三)规划投资。按照规划目标和任务,“十二五”时期我省将进一步加大交通建设投资力度,实现在“十一五”时期基础上翻番,完成投资4548亿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入 1852.4亿元(中央财政774.5亿元,省级财政 307.6亿元,“十一五”时期结转52.3亿元,整合省直部门资金30亿元,市、县两级财政 688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 40.7% ;市场主体筹集 2544.6亿元(高速公路2130亿元,干线公路 14.6亿元,汽车站点 59.5 亿元,水运项目340.5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 56% ;农村公路等涉农项目农民群众自愿出资和其他方式筹集151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 3.3%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307.6亿元中,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220亿元,其余资金可通过地方债、政府信用融资等方式筹集。 表3 四川省“十二五”时期公路水路建设规划投资构成表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四川省“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指导,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为规划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加强规划衔接,强化规划的指导性。切实用好用活用足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贫困地区连片扶贫、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等政策,加强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其他行业相关“十二五”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与交通运输部“十二五”规划的对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四川交通建设项目的支持,增加国债资金、车购税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及其他中央专项资金对四川交通发展的投入;争取国家提高对四川农村公路和航运建设工程的中央补助标准。抓住交通运输部正在开展国家公路网规划研究的机遇,继续加强沟通和衔接,争取大幅提高我省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的规模,并在建设上给予支持。 (二)深化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 继续坚持以“多个积极性、多元主体、多种方式”推进交通运输创新发展,坚持全面开放交通投资市场,鼓励支持市(州)人民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通过bot、股份合作、市企共建等多种方式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进一步加强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配合,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进一步强化市县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征地拆迁补偿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等领域,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在科技和信息化、节能环保等领域,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引导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和高效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在运输服务等领域,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条款,充分行使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调控职能。 (三)强化资金保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积极稳妥用好国家“十二五”发展政策和对西部地区、地震灾区等的特殊支持政策,积极应对财政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开放,更大规模利用省内外社会资金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发挥各级交通融资平台的作用,保障预定计划顺利执行。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信贷计划衔接,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到位。积极利用新型融资工具,更大规模地扩大运用资本市场和省内外各类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化融资结构。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交通运输公益性事业的投入力度。规范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