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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 成立产业损害调查组 2011 年11 月24 日,调查机关成立了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组,负责本案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并于当日发出《关于成立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组的通知》(商调查函[2011]326 号)。 3. 发放和收回调查问卷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11 年10 月8 日,调查机关向本案各利害关系方发放了《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商调查函[2011]285 号)(以下简称《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商调查函[2011]286 号)(以下简称《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和《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商调查函[2011]287 号)(以下简称《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2011 年10 月31 日,沙士基达曼内斯曼不锈钢管公司、沙士基达曼内斯曼不锈钢管德国公司、沙士基达曼内斯曼不锈钢管意大利公司、住友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分别通过代理律师事务所向调查机关申请延期递交《国外(地区)生产者/ 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2011 年11 月17 日,吐巴塞克斯不锈钢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代理律师事务所向调查机关申请延期递交《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2011 年11 月28 日,住友金属工业株式会社通过代理律师事务所向调查机关递交《关于迟延提交产业损害答卷补充资料的说明》。经审查,调查机关批准了上述利害关系方的延期申请。 在调查问卷规定的回收期限或经批准延期递交的期限内,调查机关共收回了11 份调查问卷答卷,包括江苏武进不锈钢管厂集团有限公司和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提交的2 份《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沙士基达曼内斯曼不锈钢管德国公司、沙士基达曼内斯曼不锈钢管意大利公司、住友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和吐巴塞克斯不锈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4 份《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上海市对外贸易浦东有限公司、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5 份《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答卷》。 2012 年2 月10 日,应调查机关要求,住友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向调查机关提交了《关于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答卷中部分数据的说明》。 2012 年2 月21 日,应调查机关要求,住友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向调查机关提交了《关于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第18 题项下出口平均价(cif )的换算》。 2012 年2 月28 日,应调查机关要求,沙士基达曼内斯曼不锈钢管公司向调查机关提交了《沙士基达曼内斯曼不锈钢管公司损害补充问卷答卷》。 4. 听取利害关系方意见陈述 2011 年10 月12 日,调查机关收到本案申请人提交的《关于召开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国内生产企业意见陈述会的申请》。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于2011 年10 月18 日发出《关于召开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申请人意见陈述会的通知》(商调查函[2011]306 号)。2011 年10 月25 日,调查机关召开了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申请人意见陈述会,听取申请人陈述提起申请的主要理由及对本案产业损害调查的相关意见,并于当日收到本案申请人提交的《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国内生产企业意见陈述会汇报材料》。 2011 年11 月24 日,日本山阳特殊制钢株式会社向调查机关提出拜访请求。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于2011 年12 月1 日与日本山阳特殊制钢株式会社进行座谈,听取其意见陈述。 2011 年11 月21 日,沙士基达曼内斯曼不锈钢管公司、沙士基达曼内斯曼不锈钢管德国公司、沙士基达曼内斯曼不锈钢管意大利公司向调查机关提出拜访请求。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于2011 年12 月7 日与上述利害关系方进行座谈,听取其意见陈述。 2012 年2 月16 日,住友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向调查机关提出拜访请求。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于2012 年3 月1 日与上述利害关系方进行座谈,听取其意见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