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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二五”时期,南京要在省内第一批进入基本现代化行列,要跻身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人民幸福指数国内城市前列,要努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绿色都市、幸福都市。新的发展目标,对更好地落实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四项权利,大力提升我市儿童事业发展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以满足儿童发展需求为根本,以全面发展为核心,保持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南京的可持续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总体目标:以推进儿童与南京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总目标,不断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保证儿童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权益保障等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到2015年,继续保持南京儿童发展水平在全国、全省的领先地位,争取接近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儿童发展的平均水平。 三、“十二五”儿童发展重点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以内。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 2、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稳定在5‰、10‰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低出生体重儿控制在3%以下。 4、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50%以上。 5、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6、纳入计划免疫的疫苗接种率以街道(镇)为单位稳定在98%以上。 7、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100%。 8、控制儿童常见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9、提高适龄儿童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加强儿童心理卫生健康的检测和辅导,控制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0、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 1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12、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13、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4、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85%以上。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5、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 1、依法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完善儿童健康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行业管理。依法规范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加大“两禁止”督查力度,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2、加大妇幼保健经费投入。建立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增长。市、区县要按18岁以上妇女和7岁以下儿童年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等妇幼保健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提高妇幼保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市、区(县)妇幼机构健全率100%。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基础,妇幼保健所为核心,综合医疗机构为技术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房屋和设备的配套建设。深入开展等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创建和周期性评审活动,全面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向高层次发展,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巩固和发展爱婴医院创建成果,不断推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增加儿童医院数量,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 4、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服务。为0-6岁儿童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