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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1、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幼教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教养水平,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教师评价体制。加强教师岗位管理,优化师资质量,到2015年,全市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0%,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新进教师本科率100%,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达到15%,适当提高小学男教师的比例。 12、完善学校收费管理与监督机制。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 13、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建立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和社区活动的权利。提供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服务设施。 14、加强教育研究,推进家庭教育发展。积极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督导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队伍、家庭教育讲师团、家庭教育志愿者4支队伍,构建家庭教育工作社会化组织网络。依托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家长学校、“儿童快乐家园”或其他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确保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家庭教育理论的研究,注重发挥家长的主体作用,科学指导家庭教育。 (三)儿童与文化 主要目标 1、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全市每年制作1部以上质量较高的儿童题材影视(广播)剧、动画片;出版少儿类读物年增长率8%以上; 2、加强儿童文化艺术教育,在学校教育教学安排中增加文化艺术课程,每年举办1次校园艺术节,举办全市性的少儿艺术活动每年不少于10场。 3、增加儿童课外阅读时间和阅读量,90%以上的儿童每年至少阅读一本图书。 4、办好南京市电视少儿专业频道,南京市电视儿童节目日播量中,日播国产动画片和日制科普、文教类节目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电视、电台以及平面广告中,关于儿童的公益广告占公益广告总量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增加。办好市级报刊儿童专栏。 5、市及100%的区县建成独立的儿童图书馆或儿童图书室;街镇、社区设立儿童阅览室或儿童专用书架,有条件的街镇、社区逐步增加电子阅览室。 6、街道综合文化站设有儿童文化活动场所;社区文化室配有儿童活动器材。 7、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文化场所,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和影视不良信息的影响。 8、加强对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实现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对儿童全面免费。 策略措施: 1、政府加大对儿童文化产品的投入。市级财政拨出专款用于儿童文化建设并逐年增加,支持和鼓励儿童影视、影像、读物等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发行。 2、创造良好的儿童文化发展氛围。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儿童文化发展氛围。举办多种形式适合儿童的文化传播活动,增强儿童文化产品的知识性、趣味性,办好儿童广播电视专题节目,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大力培育儿童文化品牌。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丰富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3、加强对儿童用品、文化市场和网络的监管。对各级各类儿童网络、网站以及少儿图书、音像制品市场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及儿童玩具和饰品的力度。推广使用绿色上网软件,防止网络中不良信息对儿童的影响和伤害。家庭和学校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4、提高儿童文化艺术素养和鉴赏力。推广面向儿童的影视和图书分级制,为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影视和图书作品,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增强儿童艺术素养,提高儿童文化艺术鉴赏力;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儿童文化艺术教育教学,组织儿童艺术团体,培养艺术新人。继续办好“红领巾读书大赛”、“文博之夏”和“打开音乐之门”等南京特色的儿童文化艺术活动。 5、加强儿童图书馆(室)建设。市及有条件的区县建成独立的儿童图书馆,或者在公共图书馆设立儿童阅览室或儿童阅览专区。倡导各级图书馆建立流动图书馆,为流动儿童集中的学校和社区开展送书活动。在区县“家庭驿站”增加社区图书室(架)的数量,配备图书数量不断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