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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妥善审理房地产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切实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房屋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纠纷案件,有力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权益和城乡建设的顺利进行。 --妥善审理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纠纷等合同案件。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建设工程类案件50837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72897件,依法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交易秩序。 2、制度建设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先后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统一和规范各级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促进健康有序的劳动用工和旅游市场秩序的建立。为更好地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法院依法妥善维护农民工和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将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通知》,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最新的法律规定,切实做好事关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案件的审判。为了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大力推广巡回审判、全面提高巡回审判工作质效,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出台相关文件,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提供司法保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诉前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事案件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 (二)商事审判工作 2010年,人民法院的商事审判工作立足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直接服务与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全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变作出了新的贡献。 1、案件审判情况 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认清形势,切实践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的重要思想,大力加强社会矛盾化解,依法审结了关乎经济健康发展的各类商事案件。其中,2010年全国法院新收信用卡纠纷案件73997件、审结73178件,同比分别上升39.20%和39%;新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59767件、审结58885件,同比分别上升43.15 %和44.64%。依法妥善处理因产业结构调整导致部分企业退出市场引发的纠纷,全年共审结破产案件3567件,与2009年基本持平,未结案件6690件,同比下降15.22%,维护了破产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制度建设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影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为适应期货市场的新发展、化解近年来期货市场相关主体之间的新型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在原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了法院管辖、新型交易结算财产的保全与执行等内容,为完善期货市场规则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妥善处理“拨改贷”、“贷改投”政策引发的系列纠纷,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进行调研,在摸清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中央级财政资金转为国家资本金问题的情况报告》报送中央领导,为中央统一决策提供了详细的分析意见。为规范金融不良债权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妥善协调处理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脱钩后的遗留资金纠纷、审慎平衡行社双方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及时邀请相关国家机关召开了“审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相关政策法律等问题部门间高层协调会”,共同研究了不良债权转让及行社脱钩遗留资金纠纷中的重大法律问题,并通过不同形式对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