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开展审判理论与司法改革理论的研究。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立足国情,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紧扣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发布了建设学习型法院、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网络著作权司法保护、执行权优化配置等重点调研课题。 针对审判实践和司法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了相关的理论研究,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巡回审判、司法公开、量刑规范化、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司法廉洁、司法高效、中国国情与司法改革等方面涌现了一批重要的理论研究成果,推动了司法审判和司法改革理论的创新,为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制度与机构建设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理论研究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人民法院的理论研究工作,统筹人民法院重大课题和学术研讨活动,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理论研究工作,协调解决影响人民法院理论研究的重大问题。上述措施,有利于整合法院系统内外的研究资源,有利于调动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形成更大的理论研究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步入正轨。最高人民法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目前政法系统唯一的博士后工作站,是为人民法院新搭建的人才培养平台和理论创新载体。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目标是培养马克思主义法学高层次人才,为人民法院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2009年,博士后工作站招收了首批博士后。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完善了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编制了博士后工作站发展规划,继续探索博士后联合培养机制,博士后工作站逐渐步入正轨。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自2007年成立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目前设立有审判基本理论、民商事审判理论、知识产权审判理论、行政审判理论、涉外审判理论、海事海商审判理论、执行制度、司法改革、金融审判、少年审判、海峡两岸审判理论、审判监督理论、刑事审判理论等13个专业委员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每年通过召开综合性和专题性的理论研讨会等活动,有力推动了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工作。2010年,审判理论研究会加强了自身及其专业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加强了对各专业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建立了专业委员会委员增减制度,制定了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的流程和规则,完善了审判理论研究会网站,使审判理论研究会的影响不断扩大。 二、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继续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大力推进《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的落实,除了在完善刑事证据制度、推进量刑规范化、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外,在以下几个方面也取得明显进展。 --继续推进“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中央批准的《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推动各级法院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团体、律师、专家、仲裁机构的作用,通过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做法,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三者之间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进一步增强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自觉性。 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加强与人民调解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同时,清理有关司法解释,适时起草适用人民调解法的司法解释,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