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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依法惩治与黑恶势力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相关联以及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灾后重建、医疗、教育、就业等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如犯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等罪的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被依法严惩。 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对发生在经济社会建设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严重商业贿赂犯罪,依法从严惩处。201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被告人吴冰受贿案等4件商业贿赂犯罪典型案例,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依法规范职务犯罪量刑,不断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广受关注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光裕内幕交易、非法经营、行贿案。 ――依法严格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稳定发展的阶段。人民法院为切实保障死刑案件程序公正,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证据审查判断,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死刑政策。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办理减刑524006人,办理假释35724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服刑罪犯依法获得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的权利。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研究推行减刑、假释裁定前公示和听证制度,增强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质量。 ――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认真履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的职责,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制度和少年审判庭设置,努力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案件审理和刑罚执行方式,探索和推行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报告、分案审理、心理干预等新举措,大力推进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判后跟踪帮教,促使未成年罪犯及时得到教育矫治、改过自新,使其无痕回归社会,充分体现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 (二)制度建设情况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针。201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坚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犯罪分子;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严重犯罪,依法从重处罚;对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或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对于其中具备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201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高中级法院刑事审判法官千余人参加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培训班,就当前刑事审判工作和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部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刑事审判业务集中培训,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好新时期的刑事审判工作,意义重大。 ――明确部分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定罪量刑标准。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进一步明确了审理假币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司法机关依法准确、有效地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被告人唐亚南集资诈骗案等4件集资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指导审判实践,震慑犯罪分子。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通知》,并先后于同年6月发布被告人王明成等销售伪劣种子、非法经营等4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于同年12月发布被告人黄从霖等15人、被告单位深圳鼎圣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销售伪劣产品案等7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有效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的政策法律界限,依法惩治国企改制中的职务犯罪,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