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卫医政发[2011]55号
【颁布时间】 2011-06-15
【实施时间】 2011-06-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0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7页 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的通知

[接上页]
(三)指导要点。

  告知患者监测中心静脉压目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取得患者配合。

  (四)注意事项。

  1.避免打折扭曲,保持测压管道的通畅。

  2.每天检查穿刺部位皮肤有无红肿、脓性分泌物,定期更换敷料、管路、压力套装和冲洗液。

  3.选择标准的测压零点,传感器置于腋中线第四肋间与右心房同一水平,每次测压前均应校正压力传感器零点。

  4.中心静脉测压通路应避免输注血管活性药物,以防引起血压波动。

  5.注意影响中心静脉压数值的因素,如患者的体位、机械通气、腹内压等。

  6.观察有无心律失常、出血和血肿、气胸、血管损伤等并发症的发生,股静脉插管时,注意观察置管侧下肢有无肿胀、静脉回流受阻等下肢静脉栓塞的表现。

  九、swan-ganz导管监测

  (一)评估和观察要点。

  1.评估患者病情,体位及合作程度。

  2.观察穿刺处有无渗血;观察穿刺处周围皮肤有无皮下气肿。

  (二)操作要点。

  1.每班记录导管插入长度,观察导管有无移位、打折,妥善固定。

  2.连接测压装置,加压袋压力在300 mmhg。

  3.每次测压前需调整零点,压力换能器需与患者右心房保持同一水平。

  4.测量肺动脉楔压时,应将气囊缓慢充气(充气量<1.5ml),待出现嵌顿压图形后,记录数字并放掉气囊内气体;如气囊充气后不出现嵌顿压图形,多因导管退出肺动脉或气囊破裂;将气囊充气后放松注射器,如无弹性回缩说明气囊已破裂,不可再将气囊充气。

  5.非测量肺动脉楔压时需抽尽气囊内气体并锁住气囊注射器。

  6.保持管道通畅,每小时用肝素生理盐水3~5ml冲洗测压导管及swan-ganz导管。

  7.记录测量数据,波形有变化时,及时查找原因并通知医生。

  8.拔除导管时,应在监测心率、心律的条件下进行,拔管后,穿刺的局部应压迫止血。

  (三)指导要点。

  1.告知患者swan-ganz导管的作用、操作步骤和配合方法。

  2.指导患者保护导管的方法,改变体位时动作轻柔。

  (四)注意事项。

  1.每次测量各项指标之前需调定零点。

  2.穿刺伤口定期换药,若渗出液较多应及时换药。

  3.保证测压装置严密畅通。

  4.及时了解影响压力测定的因素,观察有无相关并发症的发生。

  十、容量监测仪(pulse induced contour cardiac output,picco)监测

  (一)评估和观察要点。

  1.评估患者病情、意识状态及合作程度。

  2.置管操作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面色、神志、生命体征的变化。

  3.观察监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生处理。

  (二)操作要点。

  1.选择大而粗的动脉置管,首选股动脉穿刺。

  2.置管成功后,将患者置于平卧位,校正零点,校正后即可开始测量动脉压力。

  3.测量心输出量之前,暂停中心静脉输液30s以上。

  4.正确连接压力测量导线于中心静脉上,从中心静脉内注入冰盐水(<8℃),重复进行3次热稀释测量进行定标;在测量界面基线稳定状态下匀速注入冰盐水,注入量根据患者的体重和胸腔内液体量进行选择。

  5.注射完成后关闭连接旋阀,测量结果出现后方可触摸或移动患者导管。

  6.监测重症患者其它血流动力学参数,如全心舒张末期容积、外周血管阻力及血管外肺水等。

  (三)指导要点。

  1.告知患者picco的监测目的和配合方法。

  2.指导患者正确保护穿刺部位,避免导管、导线的牵拉。

  (四)注意事项。

  1.测压、取血、校正零点等操作过程防止中空气进入测压系统。

  2.使用picco专用动脉导管和配套的压力套装。

  3.病情稳定后每8h用热稀释法校正1次;病情变化或测量参数变异较大时需重新校正。

  4.更换敷料时避免将导管拔出。

  5.观察留置导管穿刺处有无出血、血肿等并发症。

  十一、二氧化碳分压监测

  (一)评估和观察要点。

  1.评估患者的病情、意识状态及合作程度。

  2.观察患者的呼吸型态、氧合情况及血气分析结果。

  (二)操作要点。

  1.连接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模块与监护仪,正确连接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传感器与人工气道。

  2.校正零点,测压,记录。

  (三)指导要点。

  告知患者及家属二氧化碳分压监测的目的及配合方法。

  (四)注意事项。

  1.每次使用前均要对仪器进行零点调定。

  2.采用旁流型二氧化碳监测仪时要用专用的硬质采样管。

  3.连续监测时间过长,需定时重新调零。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