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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发[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1-12-29
【实施时间】 2011-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5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9页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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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形成大运量客流走廊;以地面公共交通为主体,形成地面的快速公交骨架;优化干线、轨道交通线和普线的衔接,加强支线、接驳线的覆盖面,形成便捷、面广的地面公交和地铁的融合线网。以出租汽车和轮渡为公共交通的辅助和补充,满足居民多样化出行需求。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公交分担率达50%。打造我市人文公交、畅达公交、绿色公交和智能公交,确保城市公共交通“便捷、舒适、安全、环保、优质”,建设具有国内一流、国际水准、人民满意的公交都市。

  

  (一)人文公交。公交车辆档次提高,主城区空调车率达90%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不低于17标台,使用五年内的新车率不低于60%。车(船)安全设施配置到位,年公共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小于2人/万车。公交候车环境改善,站容站貌良好,公交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二)畅达公交。85%以上公交单行45分钟内到达;主城区居民5分钟步行到达公交站点,5分钟换乘;公交车平均行驶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主城区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城区公交线网密度达3.5公里/平方公里;外围新区线网密度2公里/平方公里。镇村公交线路覆盖率达到100%。公交车准点率90%以上。

  

  (三)绿色公交。淘汰所有国ⅲ(不含)以下标准的公交车,60%以上车辆达到国ⅳ以上标准。清洁能源公交车不低于本市公交车总量的60%,青奥会主场馆、青奥村周边实行清洁能源公共汽车全覆盖;城市主干道基本使用清洁能源公共汽车。研究推行无轨电车。

  

  (四)智能公交。公交各类查询、告知、问询等信息化系统完善,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100%,公交车ic卡覆盖率100%。

  

  三、政策举措

  

  (一)坚持国有主导,深化公共交通资源整合通过整合,在全市形成3家以国有主导为主的公交企业经营格局。按照站运分离的原则,统一由1家专业管理部门管理场站的公共资源,保证公共产品的公益属性。在此基础上,重新优化公交线路、分配公交运能,统筹规划地铁运营、出租站点设置、客运枢纽建设、轮渡航线等公共交通资源。依据法律法规,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个体出租汽车的整合,改变现有的个体经营户管理分散的状况。

  

  (二)实施公交“六大”工程建设,实现公交的提档升级

  

  1、实施公交提速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实施公交走廊快速化改造,打通道路和交叉路口瓶颈,提升中心城区和关键路段的公交运行速度,形成快速公交复合通道体系;发展中运量公共交通,作为轨道交通的延伸、补充和过渡。加大快速线建设,沟通组团与组团之间联接。

  

  (1)加快地铁建设。轨道交通形成“两横两纵”(2、4、1、3号线)和“三放射”(连接东山、仙林和江北线)的主要骨干客流通道。

  

  (2)设置公交快线。结合地铁线路和过江通道开通,设置连接汤山、仙林、浦口、栖霞、雄州、东山等6条公交快线。地面公交在主城范围内形成“六纵六横”的快速干线公交网和六条连接周边组团的公交专线。

  

  (3)拓展公交专用道的网络。在主城范围内每年建设不少于20公里的公交专用道,逐渐成环成网。对新建和和改造道路的公交专用道,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完成、同步验收。

  

  (4)建设道路信号优先通行系统。对主城区重点路段、公交客流量较大的主干道进行公交优先信号配置,减少公交车辆在交叉口的延误,提高公交车的运行速度。

  

  (5)加强公交专用道的使用和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公交专用道,切实解决“专用道不专用”问题。加快安装公交车的车载监控设备,加大对违章进入公交专用道的其它车辆的监控和处罚力度。

  

  2、实施公交枢纽工程。加强综合枢纽站建设;结合轨道工程建设,加快常规公交与地铁接驳换乘枢纽建设;结合中心城区主要客流集散点,建设综合换乘中心;结合各进入主城区的主要道路口,加快换乘枢纽建设。

  

  (1)建设城际公共换乘枢纽。在已建大型综合枢纽南京南站的基础上,建设区域综合客运枢纽南京站;建设城际公共换乘枢纽江北客运站等,形成以主城为中心的东、南、西、北的外围大型综合性枢纽体系。

  

  (2)建设换乘枢纽。建设区域换乘中心马群和泰冯路站;建设城市中心枢纽群中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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