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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以2013年亚青会和2014年青奥会的举办为契机,制定并实施“南京市学校奥林匹克行动计划”,推动青奥进学校、进课堂,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在参与、互动、共享氛围中快乐成长。 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进和完善教育评价制度,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健全教育行政干部、教科研人员和校长听课、评课制度,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督查与指导。 (二)全面促进基础教育优质持续发展 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导向。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在政府承担主要办学责任,提供“广覆盖、保基本”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基础上,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团体、基金会和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出资举办学前教育。到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达到幼儿园总数的70%,逐步增加教育行政部门办园数量。全面推行幼儿助学券制度。加强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幼儿园配套建设,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必须按省级优质园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并按属地移交当地政府举办,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改变其性质和用途。全市各区县每年新改扩建2-3所12班以上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全面落实“以县为主,县、乡镇(街道)共建”的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办园标准,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2所达到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村办园全部建成合格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现有办园规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配齐教师;中小学超编教师,经过转岗培训充实幼儿教师队伍;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培训制度,高度重视以园为本的园本培训,逐步推广“菜单式”培训经验;实施幼儿教师培训证书鉴证验证制度;培训资源向农村幼儿教育倾斜。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新班额计划”,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班学生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小学就读,100%在公办初中就读,享受同城待遇。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强化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和相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在财政拨款、教师配备、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积极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形成稳定的共建机制,缩小城乡办学水平差距。稳步推进区域内名优教师和优秀校长的有序流动,搭建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名优教师、优秀校长互动、共享、交流平台,促进师资队伍均衡协调发展。到2012年,全市所有区县达到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标准。 鼓励普通高中自主发展。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立足学校传统、地域文化、社区资源、学生需求以及办学条件,推动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教师和学生共同建设,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办学理念和学校文化,做到处处有亮点,校校有特色。鼓励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融合渗透,创新综合高中发展模式。积极推动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合作与交流,探索普通高中与大学相衔接的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探索普通高中与高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的工作机制,为特长学生、超常学生的发展提供帮助。 (三)精心打造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品牌 整体规划职业教育发展,推进学校布局调整,特别是专业优化调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合理、规模适度。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结构升级。加强与在宁高职、高专合作交流,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贯通的体系,打通技能型人才深造发展渠道。加快全市高等职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完成职业教育“双十”提优工程,建成一批南京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化发展,组建多种形式的办学联合体或职教集团。积极开展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一批稳定的国际合作项目。到2015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职业学校和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标准。以全市为整体,积极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优化发展示范区。 |